残缺的人民币如何兑换?
《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中规定: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不得拒绝兑换。兑换标准如下:1.全额兑换标准。残缺人民币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全额兑换:一是票面残缺不超过1乃,其余部分的图案和文字能照原样连接的;二是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但能辨别真假的2.半额兑换标准。票面残缺1/5以上至1/2,其余部分的图案和文字能照原样连接的。3.不能兑换的标准。凡残缺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兑换:一是票面残缺打2以上;二是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等不能辨别真假的;三是故意挖补、涂改、剪贴、拼凑或揭去一面的、此外,因被洗衣机搅过而变得绵软、脱色、变色的纸币或开裂后用透明腾粘贴起来不方便在市面上流通的纸币,都可以到银行以旧换新。对于因遭火灾、虫蛀、鼠咬、霉烂等特殊原因而损坏严重,剩余面积较小或因污染变色严重的票币,可持单位或村委会证明,经审查不是假票、来源正当,能分辨票面种类,能算出票券张数、金额,可以照顾兑换。
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的内容
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分“全额”、“半额”两种情况。(一)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
(二)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对金融机构认定的兑换结果有异议的,经持有人要求,金融机构应出具认定证明并退回该残缺、污损人民币。
持有人可凭认定证明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鉴定,中国人民银行应自申请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鉴定并出具鉴定书。持有人可持中国人民银行的鉴定书及可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到金融机构进行兑换。 本办法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1955年5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同时废止。
备注:1955年5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
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一九五五年五月八日公布)
之一条 为保护国家货币和人民利益,便利流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残缺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持向中国人民银行照全额兑换:
1.票面残缺不超过五分之一,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
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但能辨别真假,票面完整或残缺不超过五分之一,票面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
第三条 票面残缺五分之一以上至二分之一,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应持向中国人民银行照原面额半数兑换,但不得流通使用。
第四条 凡残缺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兑换:
1.票面残缺二分之一以上者;
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不能辨别真假者;
3.故意挖补、涂改、剪贴、拼凑,揭去一面者。
不予兑换的残缺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打洞作废,不得流通使用。
第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内部掌握说明
为了做好残缺人民币的兑换工作,防止在兑换过程中发生多兑或少兑等业务差错,以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特作如下规定:
1.对缺去之部分没有另行拼凑多换可能的票券,可从宽掌握兑换:缺少四分之一的兑换全额;缺少八分之五的可兑换半额;呈正十字形缺去四分之一者按半额兑换。
2.对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部分变色等,能辨别真假者,亦可按上述标准给予兑换。
3.对于因遭火灾、虫蛀、鼠咬、霉烂等特殊原因而损失严重,剩余面积较少或因染污变色严重的票券,可由持票人所在地 *** 或其工作单位出具证明,经审查来源正当,能分清票面种类,能计算出票券的张数,金额,可予以照顾兑换(例如由于火灾等原因只剩余一小块经组织证明情况属实可予兑换全额)。
对大宗的火烧、虫蛀、鼠咬、霉烂券除需有兑换人所在单位证明外银行还必须认真调查,如情况属实,经兑付行领导在证明上签字盖章,方可兑付。对此项损伤券,为了在销毁时便于检查,应将原证明附上。
4.对企业误收的图案文字不相连接的拼凑票,可根据其中更大的一块按规定标准兑换,如两半张贴在一起,纸幅基本不短少者,可兑换全额。
5.凡在流通过程中磨擦受到损伤的硬币,只要能辨别正面的国徽或背面的数字,即可兑换全额。
凡经穿孔、裂口、破缺、压薄、变形以及正面的国徽,背面的数字模糊不清之硬币,如确非持币人损毁者,亦可按全额兑回。
6.兑付额不足一分者不予兑换,五分券按半额兑换者,兑给二分。
7.不予兑换的票券,如持票人不同意打洞,可不打洞;不予兑换的票券和硬币,均可退回原主。
8.对确系故意损毁人民币者,应将票币没收,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交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9.兑换的残券,应当着兑换人在票面上加盖“全额”或“半额”戳记。
旧人民币、地方币收兑比价表
(据〔72〕财货字第49号) 地方货币名称 比价 现行人民币 地方币 陕甘宁边区银行钞 1.00元 4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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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收到一张100元人民币,有一个缺角,不知道银行兑换吗,收不收手续费啊!
这个是可以免费兑换的。
一、2004年2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对残缺人民币实行新的兑换办法。央行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规定如下:
1、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具备规定特征的即可全额兑换;
2、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具备规定特征的半额兑换。
二、新旧兑换办法区别:
1、将原来“票面残缺不超过五分之一的具备规定特征的残缺人民币全额兑换,票面残缺五分之一以上至二分之一的具备规定特征的半额兑换”修改为“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具备规定特征的全额兑换,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具备规定特征的半额兑换”;
2、同时特意做出“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只能兑换半额”的新规定;
3、另外,取消对原来因遭火灾、虫蛀、鼠咬、霉烂等特殊原因形成的残缺、污损人民币的兑换标准的单独规定。
人民币残缺了1/5,, 那1/5的部分弄掉了,能否去银行换.
可以到银行兑换。一、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兑换全额:
1.票面残缺不超过1/5,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
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但能辨别真假,票面完整或残缺不超过1/5,票面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
二、属于下列情况可兑换半额:
票面残缺1/5至1/2,其余部分的图案文字能照原样连接者,可按原面的半数兑换,但不得流通使用。
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兑换:
1.票面残缺1/2以上者。
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油浸、变色,不能辨别真假者。
3.故意挖补、涂改、剪贴、拼凑、揭去一面者。
以上不予兑换的残缺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打洞作废、禁止流通使用。
凡能兑换全额和半额人民币的残币,可向各个银行兑换
一百块钱的人民币缺了一个角可以去银行换吗?怎么换?
一百块钱的人民币缺了一个角可以去银行换。直接拿着破损的人民币去当地的银行柜台就可以兑换了。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
第四条 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分“全额”、“半额”两种情况。
(一)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
(二)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第五条 兑付额不足一分的,不予兑换;五分按半额兑换的,兑付二分。
扩展资料: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
第六条 金融机构在办理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业务时,应向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说明认定的兑换结果。不予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应退回原持有人。
第七条 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同意金融机构认定结果的,对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纸币,金融机构应当面将带有本行行名的“全额”或“半额”戳记加盖在票面上;对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硬币,金融机构应当面使用专用袋密封保管,并在袋外封签上加盖“兑换”戳记。
第八条 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对金融机构认定的兑换结果有异议的,经持有人要求,金融机构应出具认定证明并退回该残缺、污损人民币。
持有人可凭认定证明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鉴定,中国人民银行应自申请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鉴定并出具鉴定书。持有人可持中国人民银行的鉴定书及可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到金融机构进行兑换。
第九条 金融机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将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