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什么时间、在哪报名?
抱歉,没听说过法律顾问有专门的考试,一般都是九月份的司法考试,通过之后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拿到执业资格证,到那时再研究作法律顾问问题,通常要求你的公司法,合同法和劳动法非常精通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报名时间地点?
天津地区报名的时间是每年的7月份,在当地的人事局报名!
下面分享相关内容的知识扩展:
企业对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需求一般有几个层次?
企业法律顾问也称企业律师,包括企业外部法律顾问,即指律师事务所接受企业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企业的法律顾问,以及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即指企业聘用的企业法律专业管理人员。无论哪种形式的企业法律顾问,都主要从事企业法律咨询、法律顾问、项目谈判、防范法律风险、提出法律意见、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合同审核及签订、企业的诉讼和非诉讼等法律事务工作。但通常情况下,企业聘请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在服务范围中会排除仲裁、诉讼,劳动争议、投融资等专项法律服务。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受企业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 就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从法律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2. 草拟、修改、审查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中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3. 办理企业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包括企业重大融资、上市(IPO)、重组等;
4. *** 企业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行政复议;
5. 参加经济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6. 提供与企业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7. 就企业体制改革等问题,提出法律意见;
8. 协助企业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9. 对企业内部的法律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
10. 其他法律事务。
关于企业法律顾问国家已取消职业资格后续通知
【 #法律顾问# 导语】 从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获悉,关于企业法律顾问国家已取消职业资格后续通知已公布,详情如下:各地、市人事考试中心:
现将有关企业法律顾问等七种国家已取消职业资格后续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税务师:根据《关于做好取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4〕374号,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由准入类职业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研究修订相关制度文件,新修订的制度文件出台后,按照新的制度文件开展相关工作;已取得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原有证书继续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原有资格仍作为聘任经济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关于做好取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4〕377号,对取得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再实行注册管理,原有证书继续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原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工程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取消后,国家将结合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研究建立质量工程技术人员新的人才评价制度。
三、土地登记 *** 人:根据《关于做好取消土地登记 *** 人职业资格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4〕349号,土地登记 *** 人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后,考试组织、考试科目、考试报名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保持不变;土地登记 *** 人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后不再实行执业准入控制,不得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职业强制挂钩;取得资格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再将职业资格管理与特定继续教育和培训硬性挂钩;已取得原土地登记 *** 人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原有证书继续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原有资格仍可以作为聘任经济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将抓紧修订相关政策规定,新修订的政策文件颁布前,原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 *** 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 *** 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116号)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四、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关于做好取消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4〕380号,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已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原有资格仍可以作为聘任经济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2014年度全国统一考试日期推迟至2015年上半年,具体考试日期另行通知。凡已报名参加201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的考生,均可参加考试。2014年以前参加考试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将抓紧修订原注册资产评估师相关制度文件。待新修订的制度文件出台后,按照新的制度文件开展相关工作。
五、企业法律顾问:根据《关于做好取消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22号,企业法律顾问准入类职业资格取消后,国家将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统筹研究完善企业法律顾问专业人员评价办法;原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证书不再实行注册管理。原注册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调整做好企业法律顾问队伍的引导和服务工作。原有证书继续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原有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经济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针对2013年度参加考试部分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和2014度已经报名考试的人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司法部将制定过渡性政策措施。过渡性政策措施出台前,原定考试日期推迟,具体考试日期另行通知。2013年考试部分科目成绩合格的,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
六、房地产经纪人:我中心暂未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具体执行文件,我中心收到正式文件后,会及时在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告通知相关事项。可参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44号)
七、国际商务专业人员: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考试从2014年起取消。我省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完成了退费工作。
各地市要认真做好相关考试的政策解释工作,确保后续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符合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免试条件吗
根据报考条件免考政策:免试条件与科目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一)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二)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但是我也同时建议你问问当地的人事部门,各地政策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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