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积金怎么样线上领取(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

wanfu 麦克百科 59 0

南京市公积金怎么样线上领取

南京市公积金线上领取流程如下:
1、职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后点击“提取业务-提取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人类型可选择借款人本人或借款人配偶,选择借款人配偶时,需在“身份信息及婚姻信息栏”中录入借款人身份证号码,点击“婚姻关系查询”,婚姻信息验证准确的才能办理;
2、在“提取信息栏”中录入本次提取金额,在“提取还贷信息栏”中选择还款类型,获取并输入手机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再次确认还款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申请成功,如信息有误可点击“撤销”按钮,撤销此次申请;
3、职工提交申请成功后,系统即时将提取资金偿还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结。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材料:
1、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乙方办理登记手续专用)》正本;
2、首付款收据或发票;
3、身份证;
4、配偶购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法律依据】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管理中心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到建行网点领购《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现金(转账)支票》。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到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并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在《申请单》上加盖预留印鉴并出具《现金(转账)支票》。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建行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各区县职工到区县管理部申请)。

南京补充公积金48%算单位交的部分吗

算。根据南京市 *** 官网、华律网查询相关信息显示,补充公积金是由公司与个人共同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下面分享相关内容的知识扩展:

南京公积金缴费比例有几个档次

法律主观:

在我国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是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的,通常情况下是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二之间,在此区间用人单位与职工可以自主选择。一、南京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调整为5%—12%。单位设立住房公积账户时,单位可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5%—12%区间内自主选择。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三、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1、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租房行为证明材料:承租私有住房的,应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承租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配租协议或由成都公共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也无需租金交钱证明,只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浮动区间调整为5%—12%。单位设立住房公积账户时,单位可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5%—12%区间内自主选择。

法律客观:

公积金缴存基数例行调整昨天,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调整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的通知”。通知称,此次调整的对象是2017年6月30日前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职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2017年7月1日开始执行。2017年度缴存基数为2016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更高不超过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16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22500元),更低不低于南京市2017年职工更低工资标准(2017年更低工资标准待有关部门公布后另行通知)。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其住房补贴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同步调整。记者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每年7月份都会例行调整,从当年的7月到第二年的6月执行同一个缴存基数,依据的是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和更低工资,因此每年的上下限都不一样。例如,2016年度的缴存基数上限是20200元,2015年度是18200元,今年则达到了22500元。更高公积金缴存额5400元按照调整后的更高缴存基数22500元计算,缴存比例为8%-12%,依据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为1:1,缴存职工的公积金账户每月的缴存金额上限可以达到5400元(22500元×12%×2),较2016年度的4848元提高了552元。由于更低工资标准尚未公布,暂时无法计算每月更低缴存额。记者了解到,每个人的工资有高有低,同时各个公司的缴存比例也会有所不同。如某单位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缴存比例为12%,那么其职工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就是720元,加上单位支付的另一半,该职工的公积金账户每月缴存金额就是1440元;有单位职工月均工资为3000元的话,那么公积金月缴存额就是720元。各个单位要按职工个人2016年月平均工资调整每个职工的缴存基数,并将调整结果告知每个职工。公积金异地转移不用跑了从一个单位跳槽到另一家单位,公积金的转入转出在很多人看来有点麻烦。而昨天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公布一个好消息,从7月1日起,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流程将大大简化,本地单位之间转移不需原单位出具《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了,异地转移也不用两头跑了。根据通知,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后,职工在本市新单位工作的,可携带新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接收函、职工新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原单位公积金账户所属银行网点办理,不需原单位出具《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如果是从外地跳槽到南京工作,将外地公积金转入南京,只要提供《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代办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这三份材料到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职工无需回原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机构所在地办理。还有一种情况是,职工离开南京到外地工作的,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可申请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工作地,具体办理要求以转入地中心规定为准。小贴士南京这些公积金业务全年都能办了南京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间,从这个月开始已经发生变化。6月1日起,南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和偿还住房贷款的办理时间全部延长至全年,缴存职工随时都可以申请办理。之前南京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的办理时间为每年的6-12月份,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业务的办理时间为每年1-12月份的上半月。调整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的办理时间由每年的6-12月份调整为全年;柜面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业务的办理时间由每年1-12月份的上半月调整为全月,更加方便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准备在南京缴公积金,基数为更低,买一套100万左右的房,缴满六个月可否贷款,首付多少,基准利率多少?

您好,若您需要办理我行的贷款业务,以下是南京分行的相关资料:

申请人条件:

1.公积金缴存单位要求: 须为省级机关公积金和南京市公积金(铁路和监狱系统除外)。

2.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贷款前借款人单位和本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3.具有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 外地户口的需提供户口簿和出具南京市公安机关的《暂住证》。

4.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购买商品房的,在买卖契约签订后一年之内;购买二手房的,在买卖契约签订后半年之内。

5.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40%。且购房总金额=首付款金额+贷款金额(公积金+商业性)+房款差额。

7.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并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为以下三项计算的最小值。

省公积金:目前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更高限额为3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更高限额为60万元。

市公积金:更高额度须按照折算比例计算金额(按缴存年限和金额试算)。

如一方是省公积金,另一方是市公积金,则以哪一方作为贷款申请人决定贷款限额。

1.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12(月)×实际可贷年限。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且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配偶为军官的视为按可贷公式计算结果为个人贷款更高限额。

注:个人还贷能力系数为0.3。

2.规定的个人贷款更高限额,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更高限额为个人贷款更高限额的两倍。

3.购买商品房的,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购买二手房的,不超过购房总价或评估价(二者取低)的60%。二手房交易价格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原件上填写的价格和《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上填写的价格对比,取其价格低者作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自2009年10月10日起,对所购房屋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以上的,在计算贷款额度时按照以下三项条件计算结果取最小值后的50%确定:

(1)借款人夫妻双方贷款额度为按照可贷公式进行分别计算后相加之和。

(2)规定的个人贷款更高限额,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更高限额为个人贷款更高限额的两倍。

(3)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购买二手房的职工,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

贷款的期限:

贷款期限:借款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取整计算。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含)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放宽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5年。

购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二手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

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在1年期以内的(含)采取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取月供还款,还款方式有等额本金还款法和等额本息还款法。

希望上述的回复对您有所帮助!

南京公积金还商业贷款需要留够13个月吗?

南京公积金余额需要留够13个月才能贷款吗
每一个省份及中大城市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办法都是有所不同的,至于你所在的南京市对于住房公积金还商业贷款需要留够十三个月的余款,这只需你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咨询一下,或者是登录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官方网站查询一下即可,其他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 *** 应该是有所不同的,所以,只有当地有关权威部门的官方解释才能采用!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