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标志有多少种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标志有多少种大概有16种,包括易燃易爆,腐蚀,剧毒。。。。。精锐老师回答
请问润滑脂,润滑油算不算危险化学品?
润滑油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润滑油是用在各种类型机械上以减少摩擦,保护机械及加工件的液体润滑剂,主要起润滑、冷却、防锈、清洁、密封和缓冲等作用。
rùnhuáyóu (1) [lubricating oil]∶作润滑剂用的油(如石油的蒸馏物或脂肪质) (2) [lubricant]∶涂在机器轴承或者人体某个部位等运动部分表面的油状液体。有减 润滑油
少摩擦、避免发热、防止机器磨损以及医学用途等作用。一般是分馏石油的产物,也有从动植物油中提炼的。包含“润滑脂”。一般为不易挥发的油状润滑剂。按其来源分动、植物油,石油润滑油和合成润滑油三大类。石油润滑油的用量占总用量97%以上,因此润滑油常指石油润滑油。主要用于减少运动部件表面间的摩擦,同时对机器设备具有冷却、密封、防腐、防锈、绝缘、功率传送、清洗杂质等作用。主要以来自原油蒸馏装置的润滑油馏分和渣油馏分为原料。润滑油最主要的性能是粘度、氧化安定性和润滑性,它们与润滑油馏分的组成密切相关。粘度是反映润滑油流动性的重要质量指标。不同的使用条件具有不同的粘度要求。重负荷和低速度的机械要选用高粘度润滑油。氧化安定性表示油品在使用环境中,由于温度、空气中氧以及金属催化作用所表现的抗氧化能力。油品氧化后,根据使用条件会生成细小的沥青质为主的碳状物质,呈粘滞的漆状物质或漆膜,或粘性的含水物质,从而降低或丧失其使用性能。润滑性表示润滑油的减磨性能。 润滑油添加剂概念是加入润滑剂中的一种或几种化合物,以使润滑剂得到某种新的特性或改善润滑剂中已有的一些特性。添加剂按功能分主要有抗氧化剂、抗磨剂、摩擦改善剂(又名油性剂)、极压添加剂、清净剂、分散剂、泡沫抑制剂、防腐防锈剂、流点改善剂、粘度指数增进剂等类型。市场中所销售的添加剂一般都是以上各单一添加剂的复合品,所不同的就是单一添加剂的成分不同以及复合添加剂内部几种单一添加剂的比例不同而
编辑本段作用
主要作用
润滑油是用在各种类型机械上以减少摩擦,保护机械及加工件的液体润滑剂,主要起润滑、冷却、防锈、清洁、密封和缓冲等作用。润滑油占全部润滑材料的85%,种类牌号繁多,现在世界年用量约3800万吨。对润滑油总的要求是: 1. 减摩抗磨,降低摩擦阻力以节约能源,减少磨损以延长机械寿命,提高经济效益; 2. 冷却,要求随时将摩擦热排出机外; 3. 密封,要求防泄漏、防尘、防窜气; 4. 抗腐蚀防锈,要求保护摩擦表面不受油变质或外来侵蚀; 5. 清净冲洗,要求把摩擦面积垢清洗排除; 6. 应力分散缓冲,分散负荷和缓和冲击及减震; 7. 动能传递,液压系统和遥控马达及摩擦无级变速等。
润滑作用
发动机在运转时,如果一些摩擦部位得不到适当的润滑,就会产生干摩擦。实践证明,干摩擦在短时间内产生的热量足以使金属熔化,造成机件的损坏甚至卡死(许多漏水或漏油的汽车出现拉缸、抱轴等故障,主要原因就在于此)。因此必须对发动机中的摩擦部位给予良好的润滑。当润滑油流到摩擦部位后,就会粘附在摩擦表面上形成一层油膜,减少摩擦机件之间的阻力,而油膜的强度和韧性是发挥其润滑作用的关键。
冷却作用
燃料在发动机内燃烧后产生的热量,只有一小部分用于动力输出以及摩擦阻力消耗和辅助机构的驱动上;其余大部分热量除随废气排到大气中外,还会被发动机中的冷却介质带走一部分。发动机中多余的热必须排出机体,否则发动机会由于温度过高而烧坏。这一方面靠发动机冷却系来完成,另一方面靠润滑油从气缸、活塞、曲轴等表面吸收热量后带到油底壳中散发。
洗涤作用
发动机工作中,会产生许多污物。如吸入空气中带来的砂土、灰尘,混合气燃烧后形成的积炭,润滑油氧化后生成的胶状物,机件间摩擦产生金属屑等等。这些污物会附着在机件的摩擦表面上,如不清洗下来,就会加大机件的磨损。另外,大量的胶质会使活塞环粘结卡滞,导致发动机不能正常运转。因此,必须及时将这些污物清理,这个清洗过程是靠润滑油在机体内循环流动来完成的。
密封作用
发动机的气缸与活塞、活塞环与环槽以及气门与气门座间均存在一定间隙,这样能保证各运动副之间不会卡滞。但这些间隙可造成气缸密封不好,燃烧室漏气结果是降低气缸压力及发动机输出功率。润滑油在这些间隙中形成的油膜,保证了气缸的密封性,保持气缸压力及发动机输出功率,并能阻止废气向下窜入曲轴箱。
防锈作用
发动机在运转或存放时,大气、润滑油、燃油中的水分以及燃烧产生的酸性气体,会对机件造成腐蚀和锈蚀,从而加大摩擦面的损坏。润滑油在机件表面形成的油膜,可以避免机件与水及酸性气体直接接触,防止产生腐蚀、锈蚀。
消除冲击载荷
在压缩行程结束时,混合气开始燃烧,气缸压力急剧上升。这时,轴承间隙中的润滑油将缓和活塞、活塞销、连杆、曲轴等机件所受到的冲击载荷,使发动机平稳工作,并防止金属直接接触,减少磨损。 总结 1. 减摩抗磨,降低摩擦阻力以节约能源,减少磨损以延长机械寿命,提高经济效益; 2. 冷却,要求随时将摩擦热排出机外; 3. 密封,要求防泄漏、防尘、防串气; 4. 抗腐蚀防锈,要求保护摩擦表面不受油变质或外来侵蚀; 5. 清净冲洗,要求把摩擦面积垢清洗排除; 6. 应力分散缓冲,分散负荷和缓和冲击及减震; 7. 动能传递,液压系统和遥控马达及摩擦无级变速等。
编辑本段组成
概述
润滑油一般由基础油和添加剂两部分组成。基础油是润滑油的主要成分,决定着润滑油的基本性质,添加剂则可弥补和改善基础油性能方面的不足,赋予某些新的性能,是润滑油的重要组成部分。
润滑油基础油
润滑油基础油主要分矿物基础油、合成基础油以及生物基础油三大类。矿物基础油应用广泛,用量很大(约95%以上),但有些应用场合则必须使用合成基础油和生物油基础油调配的产品,因而使这两种基础油得到迅速发展。 矿油基础油由原油提炼而成。润滑油基础油主要生产过程有:常减压蒸馏、溶剂脱沥青、溶剂精制、溶剂脱蜡、白土或加氢补充精制。1995年修订了中国现行的润滑油基础油标准,主要修改了分类 *** ,并增加了低凝和深度精制两类专用基础油标准。矿物型润滑油的生产,最重要的是选用更佳的原油。 矿物基础油的化学成分包括高沸点、高分子量烃类和非烃类混合物。其组成一般为烷烃(直链、支链、多支链)、环烷烃(单环、双环、多环)、芳烃(单环芳烃、多环芳烃)、环烷基芳烃以及含氧、含氮、含硫有机化合物和胶质、沥青质等非烃类化合物。 生物基础油(植物油)正越来越受欢迎,它可以生物降解而迅速的降低环境污染。由于当今世界上所有的工业企业都在寻求减少对环境污染的措施,而这种”天然”润滑油正拥有这个特点,虽然植物油成本高,但所增加的费用足以抵消使用其它矿物油、合成润滑油所带来的环境治理费用。
添加剂
添加剂是近代高级润滑油的精髓,正确选用合理加入,可改善其物理化学性质,对润滑油赋予新的特殊性能,或加强其原来具有的某种性能,满足更高的要求。根据润滑油要求的质量和性能,对添加剂精心选择,仔细平衡,进行合理调配,是保证润滑油质量的关键。一般常用的添加剂有:粘度指数改进剂,倾点下降剂,抗氧化剂,清净分散剂,摩擦缓和剂,油性剂,极压剂,抗泡沫剂,金属钝化剂,乳化剂,防腐蚀剂,防锈剂,破乳化剂,抗氧抗腐剂等。 目前国内的主要添加剂生产商都在北方,因为相对于南方,在北方生产的添加剂含水量要小。
编辑本段基本性能
概述
润滑油是一种技术密集型产品,是复杂的碳氢化合物的混合物,而其真正使用性能又是复杂的物理或化学变化过程的综合效应。润滑油的基本性能包括一般理化性能、特殊理化性能和模拟台架试验。一般理化性能 每一类润滑油脂都有其共同的一般理化性能,以表明该产品的内在质量。对润滑油来说,这些一般理化性能如下:
外观(色度)
油品的颜色,往往可以反映其精制程度和稳定性。对于基础油来说,一般精制程度越高,其烃的氧化物和硫化物脱除的越干净,颜色也就越浅。但是,即使精制的条件相同,不同油源和基属的原油所生产的基础油,其颜色和透明度也可能是不相同的。 对于新的成品润滑油,由于添加剂的使用,颜色作为判断基础油精制程度高低的指标已失去了它原来的意义。
密度
密度是润滑油最简单、最常用的物理性能指标。润滑油的密度随其组成中含碳、氧、硫的数量的增加而增大,因而在同样粘度或同样相对分子质量的情况下,含芳烃多的,含胶质和沥青质多的润滑油密度更大,含环烷烃多的居中,含烷烃多的最小。
粘度
粘度反映油品的内摩擦力,是表示油品油性和流动性的一项指标。在未加任何功能添加剂的前提下,粘度越大,油膜强度越高,流动性越差。
粘度指数
粘度指数表示油品粘度随温度变化的程度。粘度指数越高,表示油品粘度受温度的影响越小,其粘温性能越好,反之越差。
闪点
闪点是表示油品蒸发性的一项指标。油品的馏分越轻,蒸发性越大,其闪点也越低。反之,油品的馏分越重,蒸发性越小,其闪点也越高。同时,闪点又是表示石油产品着火危险性的指标。油品的危险等级是根据闪点划分的,闪点在45℃以下为易燃品,45℃以上为可燃品,,在油品的储运过程中严禁将油品加热到它的闪点温度。在粘度相同的情况下,闪点越高越好。因此,用户在选用润滑油时应根据使用温度和润滑油的工作条件进行选择。一般认为,闪点比使用温度高20~30℃,即可安全使用。
凝点和倾点
凝点是指在规定的冷却条件下油品停止流动的更高温度。油品的凝固和纯化合物的凝固有很大的不同。油品并没有明确的凝固温度,所谓"凝固"只是作为整体来看失去了流动性,并不是所有的组分都变成了固体。 润滑油的凝点是表示润滑油低温流动性的一个重要质量指标。对于生产、运输和使用都有重要意义。凝点高的润滑油不能在低温下使用。相反,在气温较高的地区则没有必要使用凝点低的润滑油。因为润滑油的凝点越低,其生产成本越高,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一般说来,润滑油的凝点应比使用环境的更低温度低5~7℃。但是特别还要提及的是,在选用低温的润滑油时,应结合油品的凝点、低温粘度及粘温特性全面考虑。因为低凝点的油品,其低温粘度和粘温特性亦有可能不符合要求。 凝点和倾点都是油品低温流动性的指标,两者无原则的差别,只是测定 *** 稍有不同。同一油品的凝点和倾点并不完全相等,一般倾点都高于凝点2~3℃,但也有例外。
酸值、碱值和中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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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如何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什么手续?
您好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摘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活动,适用本办法。
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经营,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并凭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未取得经营许可证和未经工商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
第四条 经营许可证分为甲、乙两种。取得甲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经营销售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取得乙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经营销售除剧毒化学品以外的危险化学品。
甲种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乙种经营许可证由设区的市级人民 ***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成品油的经营许可纳入甲种经营许可证管理。
……
第九条 申请甲种和乙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分别向省级发证机关和市级发证机关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安全评价报告;
(三)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四)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六)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内容是什么,什么时候施行?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依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举报,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条 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采用有利于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技术、工艺、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鼓励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专门储存、统一配送、集中销售。第二章 生产、储存安全
第十一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
地方人民 *** 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并将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情况报告报建设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4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第十三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标志,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
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的7日前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并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管道所属单位应当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
第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负责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部门,应当将其颁发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
第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的,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第十六条 生产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将该危险化学品向环境中释放等相关信息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材质以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的型式、规格、 *** 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
第十八条 生产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经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方可出厂销售。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及其配载的容器,应当按照国家船舶检验规范进行生产,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定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使用单位在重复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维修或者更换。使用单位应当对检查情况作出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九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
(四)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
(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已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其所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需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的,由本级人民 *** 决定并组织实施。
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选址,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
本条例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二十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一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适用状态。
第二十二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在港区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其生产、储存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发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第二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 *** 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
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港区内储存的,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第二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第二十七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不得丢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人民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依照规定处置的,应当责令其立即处置。
第三章 使用安全
第二十八条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使用条件(包括工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根据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危险特性以及使用量和使用方式,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第二十九条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除外,下同),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前款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农业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三十条 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四)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第三十一条 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设区的市级人民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4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其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第十六条关于生产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之一款、第二十七条关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第二十二条关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规定,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
第四章 经营安全
第三十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的规定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第三十四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
(二)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四)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五条 从事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从事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有储存设施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设区的市级人民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人民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设区的市级人民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县级人民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其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
申请人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经营危险化学品还需要经其他有关部门许可的,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时还应当持相应的许可证件。
第三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二章关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商店内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
第三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得向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第三十八条 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相应的许可证件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 *** 公安机关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持本单位出具的合法用途说明。
个人不得购买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第三十九条 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 *** 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二)拟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
(三)购买剧毒化学品用途的说明;
(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县级人民 *** 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第四十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当查验本条例第三十八条之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不得向不具有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对持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按照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数量销售。
禁止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第四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当如实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销售记录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许可证件复印件或者证明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购买单位应当在销售、购买后5日内,将所销售、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人民 *** 公安机关备案,并输入计算机系统。
第四十二条 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得出借、 *** 其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因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等确需 *** 的,应当向具有本条例第三十八条之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 *** ,并在 *** 后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 *** 公安机关报告。
第五章 运输安全
第四十三条 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应当分别依照有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四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应当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集装箱装箱作业应当在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并符合积载、隔离的规范和要求;装箱作业完毕后,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签署装箱证明书。
第四十五条 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
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应当封口严密,能够防止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发生渗漏、洒漏;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溢流和泄压装置应当设置准确、起闭灵活。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了解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包装物、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出现危险情况时的应急处置 *** 。
第四十六条 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委托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
第四十七条 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按照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不得超载。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技术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悬挂或者喷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警示标志。
第四十八条 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配备押运人员,并保证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处于押运人员的监控之下。
运输危险化学品途中因住宿或者发生影响正常运输的情况,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四十九条 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由县级人民 *** 公安机关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第五十条 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输始发地或者目的地县级人民 *** 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托运人应当向县级人民 *** 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拟运输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
(二)运输始发地、目的地、运输时间和运输路线的说明;
(三)承运人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运输车辆取得营运证以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取得上岗资格的证明文件;
(四)本条例第三十八条之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购买剧毒化学品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海关出具的进出口证明文件。
县级人民 *** 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7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第五十一条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途中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出现流散、泄漏等情况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通报。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五十二条 通过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安全的规定。
第五十三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确定船舶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相关安全运输条件。
拟交付船舶运输的化学品的相关安全运输条件不明确的,应当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定的机构进行评估,明确相关安全运输条件并经海事管理机构确认后,方可交付船舶运输。
第五十四条 禁止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前款规定以外的内河水域,禁止运输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
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范围,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危险化学品对人体和水环境的危害程度以及消除危害后果的难易程度等因素规定并公布。
第五十五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对通过内河运输本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实行分类管理,对各类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方式、包装规范和安全防护措施等分别作出规定并监督实施。
第五十六条 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由依法取得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的水路运输企业承运,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承运。托运人应当委托依法取得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的水路运输企业承运,不得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承运。
第五十七条 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使用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适装证书的运输船舶。水路运输企业应当针对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制定运输船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为运输船舶配备充足、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的副本应当随船携带。
第五十八条 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的材质、型式、强度以及包装 *** 应当符合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包装规范的要求。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单船运输的危险化学品数量有限制性规定的,承运人应当按照规定安排运输数量。
第五十九条 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的内河码头、泊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与饮用水取水口保持国家规定的距离。有关管理单位应当制定码头、泊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为码头、泊位配备充足、有效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的内河码头、泊位,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六十条 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进出内河港口,应当将危险化学品的名称、危险特性、包装以及进出港时间等事项,事先报告海事管理机构。海事管理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在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通知报告人,同时通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定船舶、定航线、定货种的船舶可以定期报告。
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难吗?
不是很难,都是些基本的知识,我把题库找了点,大家共同学习嘛。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资格证书考试题库(非常全)
(一)判断题
1.民用爆炸品和城镇燃气的经营,适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分为甲、乙两种。( √ )
3.取得甲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经营销售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 √ )
4.取得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经营销售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 × )
5.甲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由设区的市级人民 ***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审批、颁发。( × ) 6.成品油的经营许可纳入乙种经营许可证管理。( × )
7.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之前必须经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申请许可证单位的经营条件进行安全评价。(√ )
8.申请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当由经批准的安全评价机构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逐项进行评价,并出具安全评价报告。(√ )
9.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改建、扩建、扩大许可经营范围,应当事前重新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 √ )
10.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迁移经营、储存场所不必重新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 × )
1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 × ) 1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可以 *** 给其他单位使用。(× )
13.危险化学品零售业务的店面经营面积(不含库房)应不大于60平方米,其店面内不得有生活设施。( × ) 14.危险化学品零售业务的店面应与繁华商业区或居住人口稠密区保持500米以上距离。(√ ) 15.危险化学品零售业务的店面内只允许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其存放总质量不得超过2吨。(× ) 16.个人不得购买剧毒化学品,也不可以购买灭鼠药、杀虫剂等农药产品。( × ) 17.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当每月核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等情况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
18.综合性商场(含建材市场)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可与其他商品放在同一柜内。( × )
19.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可以销售。( × )
20.个人可以通过邮寄向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购买危险化学品。(× )
21.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应当于变更之日起20天内,向原发证机关申办变更手续,换发新的经营许可证。( √ )
22.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变更经济类型无需申办变更手续。( × )
23.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先向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然后再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有关手续。( × ) 2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后,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 × ) 25.申请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进行安全评价。( √ )
25.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改建、扩建或者迁移经营、储存场所,扩大许可经营范围,无需事前重新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 × ) (二)单选题 一.公共法规 1.《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自_ D _起施行。 A、2004年6月1日 B、2004年7月1日 C、2004年8月1日 D、2004年9月1日 2.《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建立、健全_ A__制度。
A、安全生产责任 B、安全生产管理 C、安全生产规章 D、安全生产监督
3.各级人民 *** 的主要领导人和 *** 有关部门的__B __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和
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A、主管 B、正职 C、其他 D、相关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_C_。
A、监督 B、监察 C、检查 D、督促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_B__,保证正常运转。
A、检查 B、检测 C、监控 D、检验
6.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 C 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100 B、200 C、300 D、400
7.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的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_B__学时。 A、7 B、8 C、9 D、10
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上,设置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_D_。
A、提示标志 B、禁止标志 C、指令标志 D、警示标志
9.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挡,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__A __。
A、应急预案 B、应急措施 C、应急防护方案 D、应急救援体系
10.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中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_B_ 、防止职业危害等安全生产事项。
A、福利待遇 B、劳动安全 C、教育和培训 D、劳动权利
11.生产经营单位的_D__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形成包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
A、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B、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C、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D、安全生产责任制
12.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_C_,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A、民主管理 B、民主监督 C、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D、管理和监督
1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___ B __。
A、安全生产教育 B、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C、安全技术培训 D、安全生产培训
1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_D_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
A、人员 B、设备 C、财政 D、资金 15.生产经营单位新招用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B 学时。
A、12 B、24 C、36 D、48
16.从业人员换岗、离岗6个月以上,以及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均不得少于_D_学时。
A、1 B、2 C、3 D、4
17.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单位、租赁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A__,或者在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A、管理协议 B、技术协议 C、条件协议 D、工作协议
18.在重大危险源、高压输电线路和输油、输气管道等场所和设施的__C_距离范围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A、相应 B、合理 C、安全 D、允许
1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安全生产_A__。
A、监督检查人员 B、检查人员 C、监督人员 D、技术人员
20.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 *** 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的__B__进
行定期检查或者抽查。
A、安全生产宣传 B、安全生产状况 C、安全生产教育 D、安全生产培训
2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有根据认为生产经营单位的设备、设施和器材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可以予以查封或者扣押,但应当在_C__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A、13 B、14 C、15 D、16
22.生产经营单位年度内发生__B__起死亡责任事故的, *** 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降低其相应的生产资质,限制其一年内参加 *** 投资、 *** 融资建设项目和 *** 采购项目的投标以及参加该年度 *** 奖项的评奖。
A、1 B、2 C、3 D、4
23.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__D___制度。
A、责任 B、许可证 C、商业保险 D、风险抵押金
24.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法律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通过开设公益性专题栏目等形式,对社会公众进行__A__知识宣传。
A.安全常识和自救互救 B.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 C.安全意识教育和自救互救 D.安全教育和紧急救助 2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的特点,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领域和环节进行_A___。
A、检查 B、监控 C、监察 D、维护
26.生产经营规模_C___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委托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提供救援服务。
A、较大 B、一般 C、较小 D、中等 27.《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不得少于_A___次。
A、1 B、2 C、3 D、4 28.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_C___的原则。
A.实事求是、讲求实效 B.实事求是、及时有效 C.实事求是、尊重科学 D.实事求是、求真务实 29.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_A___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A、5 B、6 C、7 D、8
30.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__C__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 *** 有关部门审查。
A、安全生产设计 B、安全施工设计 C、安全设施设计 D、安全储存设计
31.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负_C_责任。
A、主要 B、重要 C、全部 D、部分
32.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违反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导致对发生事故的过错无法查明的,生产安全事故认定为_D__的责任事故。
A.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B.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C.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 D.生产经营单位
33.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未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可以并处_B_万元以下罚款。
A、4 B、5 C、6 D、7
34.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__A___罚款。
A、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B、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C、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 D、4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35.有关安全设施的设计文件以及设计单位_ C _证明是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应当提交的文件之一。
A、许可 B、合格 C、资质 D、合法
36.各级人民 *** 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职工和全社会的_A___。
A.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B.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C.安全常识和紧急避险能力D.安全防范和紧急避险能力 37.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_A _能力。
A.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 B.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 C.安全常识和紧急救助 D.安全知识和紧急应变
38.安全设备、设施的__C__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或者安全费用应当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事项之一。
A、更新和保养 B、检测和维护 C、维护和保养 D、更新和维护
39.
40.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__C__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A、免除或者减轻 B、免除或者逃避 C、逃避或者减轻 D、解除或者逃避
41.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建设工程拆除等危险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以及在密闭空间内作业,应当执行本单位的__D__管理制度。
A、特种作业 B、安全生产 C、生产作业 D、危险作业
42.生产经营单位举办大型社会活动,活动举办期间,在人员相对聚集时,举办单位应当采取___B_措施,确保参加活动的人数在安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
A、应急 B、控制和疏散 C、控制 D、疏散 43.市人民 ***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行业或者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组织制定有关行业或者领域_B__工作标准。
A、安全管理 B、安全生产 C、安全责任 D、安全质量 44.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应当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_B___、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 *** 其他有关部门。
A、酌情 B、及时 C、准确 D、客观
45.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出租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设备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__A__罚款。
A.1倍以上5倍以下 B.2倍以上10倍以下 C.3倍以上15倍以下 D.4倍以上20倍以下
46.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出租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设备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并处_A__罚款。
A.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B.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C.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 D.4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47.__B___生产安全事故是制定《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的目的之一。
A、防止 B、防止和减少 C、控制 D、减少 48.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_B__的罚款。
A、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B、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C、15万元以上75万元以下 D、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49.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A___的罚款。
A、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B、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C、1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D、2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 50.《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_A___制度。
A、监督检查 B、持证上岗 C、登记备案 D、档案管理 5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设置__B_,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之一。
A、生产管理或技术管理机构 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C、安全生产委员会 D、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5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取得特种作业____证书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之一。A
A、操作资格 B、安全 C、上岗 D、职业资格 5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依法进行安全__ C __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之一。
A、评估 B、检查 C、评价 D、监察 5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__ A __制度。
A、安全生产许可证 B、经营许可证 C、采矿许可证 D、安全生产许可 5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__ B ____范围内有效。
A、当地 B、全国 C、部分地区 D、任何 5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_ B ___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A、15 B、30 C、45 D、60
5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 *** 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_C____。
A 审查 B 审核 C 备案 D批准
58.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__B___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A 符合国际标准 B 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C 符合国家标准 D 符合企业 59.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__C__。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A 上级主管部门 B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 C 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D 企业负责人
60.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设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_C__的应急救援人员。
A 有关组织 B 专职 C *** D 有关机构
61.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__A___提出赔偿要求。
A 本单位 B 企业主管部门 C 劳动保护监察机关 D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
62.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_A____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A 主要负责人 B 技术人员 C 从业人员 D 安全管理人员
63.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_C___,方可上岗作业。
A培训 B教育 C考核合格 D评议 6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于____B___开始实施。
A.2002年1月26日 B.2002年3月15日 C.2002年5月1日 D.2003年1月1日
三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考生必答题目
1.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储存危险化学品,应当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商店内只能存放___C__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其总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 *** 。
A 企业用 B 工业用 C 民用 D 企业或工业用
2.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应当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应当至少保存_B__。
A 半年 B 一年 C 二年 D 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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