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有地方税务局吗(山东地方税务局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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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有地方税务局吗

尊敬的纳税人:由于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即TIPS系统)升级,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将于9月30日22:00至10月7日24:00网上报税暂时停止服务,自10月7日24:00起网上报税系统恢复正常使用。对此次暂停服务造成的不便,谨向广大纳税人致以歉意,并请给予理解和支持。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山东地方税务局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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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税费问题解答山东省东营市税务局


东营其他税费问题解答
1.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可以享受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优惠政策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 *** 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之一条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上述缴纳义务人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然人、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
2.小型微利企业的最新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规定:“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2020年小型微利企业是否可以暂缓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在预缴申报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条件的企业。”
4.居民企业一次性收取了两年的租金,如何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确认收入?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之一条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何减免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规定:“三、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6.受疫情影响严重,我公司想享受文化事业建设费的优惠政策,在申报时是直接全填0进行零申报,还是正常填写报表项目同时选择减免性质代码按免税进行申报?
答:你公司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享受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需要据实填写申报表相关项目,选择该文件后,对所属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自动完成免征申报。
7.山东省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费减半征收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另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8.山东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免征2020年第四季度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答: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之一条第项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免征2020年之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免征优惠;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免征优惠。“
另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规定:“《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中规定六类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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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官网,点开是证书错误,怎么办

国税局域名更新导致,请使用新域名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对相关域名变更如下: 1、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原域http://banshui.sd-n-tax.gov.cn变更新域名https://etax.shandong.chinatax.gov.cn,新旧域名可同时使用,原域名4月20日停止使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端原域名https://its.sd-n-tax.gov.cn 变更为新域名https://its.shandong.chinatax.gov.cn,新旧域名可同时使用,原域名4月20日停止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山东)原域名https://fpdk.sd-n-tax.gov.cn 变更为新域名https://fpdk.shandong.chinatax.gov.cn,新域名4月20日启用,同时原域名停止使用。新版山东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变更为:https://fpdk.shandong.chinatax.gov.cn新版陕西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变更为:https://fpdk.shaanxi.chinatax.gov.cn新版山西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变更为:https://fpdk.shanxi.chinatax.gov.cn新版浙江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变更为:https://fpdk.zhejiang.chinatax.gov.cn新版北京电子税务局网址变更为:https://etax.beijing.chinatax.gov.cn建议遇到类似问题的朋友,可以咨询下当地税务工作人员,更换新的网址。或者试试这种格式 https://fpdk.省份的拼音.chinatax.gov.cn

2013年山东省青岛市地方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劳务派遣人员招聘简章

 

青岛市地方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是受理涉税咨询、为纳税人办理地方税务事项和了解税收政策法规提供服务的部门。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局办税服务厅的人力 资源配置,根据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派遣人员管理的若干意见》(青地税函[2009]115号)精神,我局拟通过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在办税 服务从事前台窗口服务的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1、身体健康,形象良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纳税服务工作;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税收、财会、计算机、法律、文秘、金融、外语等专业;
  4、普通话流利,具备较强的计算机操作技能以及较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5 、年龄在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可适当放宽。
  属于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的应聘人员,将优先考虑。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在青岛地税系统内各办税服务厅从事前台窗口服务的劳务派遣人员共30名,由市局统一招聘,统一分配到系统内各办税服务厅。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公开报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填写《办税服务厅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应聘劳务派遣人员诚信书》、并提交学历及学位证书,以及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以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等材料,到青岛地税局指定地点统一报名。报名时应明确工作单位意向,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
  2、资格审查。市局人事处派人集中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由市局统一在青岛地税局网站上公布。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9日(星期三)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1、青岛酒店管理学院图书馆308室(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
  2、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黄岛校区)闻道楼209室 
   四、面试
  青岛地税局统一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 ,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言行举止等。面试时间5分钟。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公布分配去向,明确用工单位。
  面试时间:2013年6月21-22日(星期五至星期六)

面试地点: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黄岛校区)闻道楼209室 
   五、考察
  各用工单位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组织进行考察,对不服从分配去向以及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
  各用工单位对考察合格人选自行组织体检。体检原则上应在市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录用
  1、公示。对体检合格的,由市局统一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2、签约。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各用工单位组织劳务派遣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并解除劳务派遣协议。
   八、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工资有关规定,试用期工资标准为1440元,试用期满后目前执行的工资为每月1800元。
  2、考核奖金。人均标准每月500元。由各用工单位按照工作强度大小,根据考核结果酌情发放。
  3、工资、保险支付
  用工单位将工资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然后由劳务派遣单位向劳务派遣人员支付。保险以基本工资为缴费基数,按劳动保障部门规定比例或数额计算出应由单位负担的总额,交由劳务派遣单位到有关部门缴纳。
  根据同行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结合国家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各项工资、保险待遇。
   九、其他
  本次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劳务派遣人员的协议管理、日常管理、工资待遇、合同解除、经费来源等按照青地税函[2009]115号文件及后续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 *** :83870233
  附: 
       1、办税服务厅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2、应聘劳务派遣人员诚信书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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