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双重国籍的人有多少
中国双重国籍的人有6000人。如今在美国服役的华人高达6000人之多,当加入美军时,这些华人就被要求宣誓放弃中国的忠诚,效忠美国。近几年海外留学生和华人有大规模回国的趋势,不论是因国家强大还是受美国政策的影响,如今确实有越来越多海外华人选择回来为祖国做贡献,但即便如此,还是会有热衷外国福利的国人,选择移民海外。而毫无疑问,最受这些国人欢迎的就是美国。可想要加入美国国籍也不是那么的容易,尤其是特朗普上台之后,对移民的要求更是苛刻。为什么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那些有双重国籍的明星该怎么办
为了消除东南亚国家对中国的质疑,东南亚国家有许多华侨,既有中国国籍,又有当地国籍,这些国家质疑中国通过这种方式在向他们“输出革命”,颠覆他们的政权。
东南亚很多国家作为曾经欧洲的殖民地,采取出生地原则:就在在哪里出生就获得哪个国家的国籍。二战结束后,东南亚国家继续沿用欧洲的法律体系,那么在东南亚当地出生的中国人后裔,既有东南亚国籍,又有中国国籍,其中包括一些党员,于是纠纷开始凸显。
因为东南亚国家开始质疑中国通过这种方式在向他们“输出革命”,1955年印尼万隆会议上,中国和印尼签订了《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取消这些人的“双重国籍”,而且这个政策适用于包括印尼在内的所有国家。
1980年9月10日,第五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双重国籍对中国而言弊大于利,如果中国将来完善了国籍政策,那么中国未来有可能承认双重国籍。
“92%中国留学博士滞留美国,国籍问题已影响中国人才引进”等问题开始出现,已有媒体、学者提出:希望我国承认双重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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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两本护照(双重国籍)如何不被发现
1,双重国籍国家的公民可以同时拥有两本其所属国籍国颁发的护照。2,在出入其他国家国境时,双重国籍国公民使用的护照应保持一致,即入境、出境使用同一国家的护照。
3,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取得外国国籍时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4,《国籍法》规定: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双重国籍被发现了怎么办 可以保留中国护照 吊销外国护照吗?
双重国籍被发现了怎么办 可以保留中国护照 吊销外国护照吗?可以保留中国护照吊销外国护照吗?只能用国外护照回国,因为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一、一个中国人拥有二本护照,这显然是违反中国法律的。
这种现象的存在,是我国相关机构监管不到位的结果。
1、目前注销户口采取的是申报制,如果中国公民在拥有外国籍的同时,不主动申报注销中国户口的,公安机关确实很难及时发现,并予以强制注销。事实上,即使监管更严,也总会有一些漏网者。
2、中国外交部已经加强了对中国公民持有外国护照的监管。比如,中国外交部规定,凡持两本护照出入大陆的外国公民,将面临强制注销中国户口。2014年,中国公安部在全国稽查违反规定持有户籍者,共注销户口106万个。
二、目前的中国法律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1、《国籍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2、《国籍法》第9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3、外国人可以获得香港特区、澳门特区的永久居民证;即在拥有外籍护照的同时,享有特区永久居民身份。台湾的情况大致相同。
目前世界上约有90个国家以不同方式或不同程度地承认和接受双重国籍,而中国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之一。
中国人有双重国籍,拿中国国籍回中国,再拿英国护照去英国,中国海关允许吗?
请问边检的同志允许吗?不允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一九八0年九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之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都适用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六条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条 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外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十一条 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第十三条 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十四条 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 *** 人代为办理申请。
第十五条 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第十六条 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第十七条 本法公布前,已经取得中国国籍的或已经丧失中国国籍的,继续有效。
第十八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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