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均工资79133
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年平均工资78045元,月平均工资为6504元,比上年增长9.5%。 1、年平均工资:78045元; 2、月平均工资:6504元; 3、增长率:9.5%。 扩展资料上海虽然收入高消费也高支出大约为4000元/月,其中包括租房和基本生活开支。社会平均工资通常指某一地区或国家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除以这一时期内职工人数后所得的平均工资,通过该时期该范围全体职工的工资总额与职工平均人数之比而得到。
可以反映出职工的工资水平和生活水平,在计算报酬、计算赔偿额等提供一些参考。通常分为年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现今统计局已经不再有职工平均工资统计项目,而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取代),简称社平工资、社平。
浙江省历年社会平均工资
自2011年以来,浙江省的社会平均工资逐年递增。2020年,浙江的社会平均工资为94371元,同比增长8.3%。社会平均工资是指某个地区或行业内所有在职人员的工资总额除以在职人数的平均值。从2011年开始,浙江省的社会平均工资逐年递增,其中,2018年到2019年的涨幅最为明显,同比增长10.8%。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全球爆发新冠疫情,很多地区的经济都受到了影响,但是浙江省的社会平均工资仍然保持了较快的增长,为94371元,同比增长8.3%。造成这种变化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首先,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调整和改善,浙江省的经济得到了快速增长,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人才。其次,浙江省的制造业、信息技术和金融等产业不断开拓市场,为当地就业创造了更多机会,提高了人们的收入水平。
社会平均工资与更低工资有什么区别?社会平均工资是一个统计数据,是某个地区或行业内所有在职人员的工资总额除以在职人数的平均值。而更低工资则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同地区和行业制定的基本工资标准。更低工资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待遇,是劳动者的一项更低保障。
浙江省的社会平均工资逐年递增,反映了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就业市场的活跃。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社会平均工资与更低工资不同,后者是劳动者的一项更低保障,需要通过法律的规定和执行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劳动报酬应当按期支付,不得少于当地更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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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省份发布2021年平均工资数据,其中哪些数据值得关注?
有15个省份发布了2021年的全省平均的工资数据,其中有以下几项数据,非常值得人们关注:
浙江省的平均工资是更高的,达到了12万多,平均每个月月薪大约1万左右,也是15个省份唯一一个月薪平均工资突破了1万的省份。这得益于浙江省的地理位置,它位于沿海的省份,有很多沿海城市,也是网络电商的发源地,当地有很多做电商生意和海外贸易,无形之中给当地的工资数据提高了好几个档次,较去年的同比增长也高达了12.6%,增速在15个省份中排名之一。
浙江人力资源部2023年企业退休职工平均工资是多少?
法律主观:
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该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新标准已经确定,从今年起按月人均230元的标准增发基本养老金。据了解,此次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对象是2012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全省约有320万人可享受到此政策,全年将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近93亿元。”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负责人说。这位负责人表示,本次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仍延续往年的调整办法,实行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普遍调整与各市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当地平均养老金水平以及本人缴费年限相挂钩。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获得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高龄人员等群体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浙江金华工伤十级能赔多少钱!月平均工资4500左右
1、工伤十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2、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以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地 *** 规进行计算。以浙江省为例,10级伤残可领取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2个月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2个月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4、法规:《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规定。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五、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办法。五级、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书面要求,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含辅助器具费,下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书面要求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劳动关系(劳动、聘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2011年1月1日前按工伤保险法规政策规定完成工伤认定、2011年1月1日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全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满一周年递减20%;工伤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