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族的地理位置在哪里?鄂伦春族生活在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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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族的地理位置在哪里?鄂伦春族生活在山区



种族概况


“鄂伦春”这个名字最早是在清朝的文献中记载的。第51,卷之一次在报告中提到“奥顿”。康熙二十二年九月,上谕称之为“俄罗春”。此后,他们被更统一地称为鄂伦春族。鄂伦春族这个词有两层意思:一是使用驯鹿的人,二是山里的人。根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统计,鄂伦春族人口为8196人。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的鄂伦春自治旗、布塔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和黑龙江省的呼玛县、爱辉县、逊克县、嘉荫县。鄂伦春语是阿尔泰语系通古斯语族的一员。这里没有当地语言,普遍使用汉语,部分鄂伦春族也使用蒙古语。


鄂伦春族的祖先也是林人。元代称之为“林中人”。明代一般指“北山野人”。游荡在外兴安岭以南、乌苏里江以东、什勒卡河以西、库页岛以东的广大地区。17世纪中叶,俄罗斯殖民者入侵中国黑龙江流域,迫使鄂伦春族南迁,集中在大兴安岭和小兴安岭。但1689年中俄签订《清石矛鲁》后,直到签订不平等的《尼布甲尼撒条约》和《中俄爱玲条约》,仍在外兴安岭以南的大片地区狩猎,并参加清 *** 的定期边防巡逻等活动。


直到19世纪中叶,俄罗斯入侵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地区,鄂伦春族才失去了被入侵地区的广大狩猎场。清 *** 对鄂伦春族的统治发生了变化。康熙三十年,清廷将二伦部落分为“木林嘎”和“雅法可汗”,隶属布塔总政治部管辖。“莫林鄂伦春族”就是骑鄂伦春族的意思。编入八旗,南征北战。“贾法汉鄂伦春族”指徒步的鄂伦春族。指的是鄂伦春族,失去了驯鹿,没有养马,还在狩猎。分为五路,分别是库马尔、比拉勒、阿勒、多布库尔、托赫。这条路分8队,每队一个鄂伦春族。


清 *** 每年都派安达上山采集贡品貂皮。光绪八年,清 *** 废除布塔主政,设立兴安市主政,负责五路鄂伦春族。光绪十九年,兴安主衙门被废,原有五路合并为四路,十六条辅路。分别属于黑龙江副衙门、漠河干、布塔、呼伦贝尔。


军阀统治时期,只取消了八旗组织的内容,四路十六员的组织基本保持不变。就管辖体制而言,黑龙江省监察厅管辖三条公路,海拉尔蒙古 *** 管辖一条公路。九一八事变后,侵华日军名义上把鄂伦春族划归伪黑龙江省和北方的兴安省管辖。


在日本帝国主义统治期间,鄂伦春族人民奋起反抗。鄂伦春儿女加入东北抗日联军,英勇作战。用自己的鲜血捍卫祖国和民族的生存。他于1945年8月被解放。1951年10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成立。


乡村经济


17世纪中叶,鄂伦春族的社会发展还处于父系公社阶段,被称为“五里岭”。虽然当时宗族组织依然存在,但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不是宗族,而是“五里岭”。每个“五里岭”包括几代同祖的小家庭。“五里岭”家族的首领叫“塔塔达”。它的内部生产资料是公有的,过着普通劳动、平等分配的原始共产主义生活。


17世纪中叶以来,清 *** 加强了对鄂伦春族的管辖。鄂伦春族、满族和汉族之间的经济交流也有所发展。铁制工具和枪支的输入,狩猎产品与农牧业手工业的交换,逐渐导致鄂伦春族内部的一系列变化。除了狩猎场、森林、河流仍然归公众所有之外,一些重要的生产资料已经由公有变为私有,劳动组织和分配制度也相应发生了变化。最初孕育于五里岭的个体家族的兴起,最终导致五里岭从一个血缘组织演变为一个地域组织,氏族制度走到了尽头。一夫一妻制家庭逐渐成为社会经济的基本单位。到1945年8月解放前,鄂伦春族社会已经进入邻社阶段。


鄂伦春族主要居住在海拔500-1500米的大兴安岭,属于高寒山区。年平均气温约为零下20摄氏度。广袤的大兴安岭,栖息着鹿、狍子、狍子、虎、豹、野猪、熊、狐狸、猞猁、水獭等野生动物。纵横交错的河流充满了各种各样的鱼。优越的自然环境和更好的天然狩猎场,为鄂伦春族人民提供了丰富的衣食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鄂伦春族的主要生产活动是狩猎,辅以捕鱼、采集和手工业。社会上只有男女老少的自然分工,没有社会分工。1000多年前,就有鄂伦春族狩猎人的记载。打猎主要是男人,有时候女人也一起出去。狩猎工具包括枪、马和猎犬。主要 *** 是集体狩猎,但不再以“五里岭”为单位,而是由一个或几个“阿纳克尔”在自愿和临时的基础上组织起来。


猎物平均分布处于“生长期”,但肉的分布始终停留在“五里岭”。不参加同一个“五里岭”狩猎的寡妇和鳏夫通常比猎人得到的多。一如既往,如果外宾被分配,他们可以得到一份。个体狩猎出现了,但很少。是狩猎鄂伦春族的主要衣食来源。捕鱼通常是成群结队地“赶”着进行的。有些人乘桦木船去钓鱼。用网捕鱼是从其他国家引进的。捕鱼大多是男人做的,而采集大多是女人做的。捕获的鱼、野菜、水果是鄂伦春族人食物的重要补充。如果它们暂时不能食用,应该在阳光下晒干,并储存起来,以备在缺乏猎物的情况下食用。


鄂伦春族的手工业主要有皮毛制品和桦木制品。大部分是女人做的。根据不同季节狩猎所得毛皮的性质和位置,可以缝制成适合不同季节的衣服。从桦树上剥下的整个桦树皮被加工成适合不同用途的器皿。妇女在这些毛皮和桦木制品上刺绣或雕刻的各种图案。最能体现狩猎文化的传统特色。此外,男人还使用骨、木、铁等手工 *** 的工具。


近代以来,农业在部分地区的鄂伦春族中萌芽。清末至辛亥革命, *** 实行“弃猎归农”政策,鄂伦春族地区农业有了初步发展。但是鄂伦春族不习惯农业,日本帝国主义严重破坏了农业。到1939年,鄂伦春族地区的农业已被彻底摧毁。


由于各地鄂伦春族从事的生产大致相同,基本上没有交流关系,交流主要是与其他民族。起初是偶然的,后来逐渐正规化,打开了鄂伦春族社会和自然经济的大门,促进了私有制的形成和发展。


虽然鄂伦春族在历史发展中有许多优良传统,但由于长期的民族压迫,特别是日本侵略者的种族灭绝政策,鄂伦春族人口急剧减少。1945年8月解放前夕,鄂伦春族只剩下1000人,处境悲惨。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东北的鄂伦春族建立了中国 *** 领导的人民政权,并于1951年10月1日建立了鄂伦春自治旗和几个民族乡。1953年,国家对鄂伦春族给予特殊照顾,拨出大量资金修建新房,逐步定居下来。如今,整洁明亮的大瓦房、学校、商店等。在绿树成荫的新农村已经取代了以前的“不朽的柱子”。


一座灯火通明的新城出现在兴安山上。用于打猎的土枪已经被步枪和半自动步枪取代。鹿、猪、牛、养蜂场相继建成。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鹿角提供给这个国家。各种农业机械被用于农田耕作,粮食总产量翻了一番。在过去,马是主要的交通工具。现在路建好了,车也连上了。铁路还通往一些鄂伦春族的新城镇。曾经没有文字的鄂伦春族,现在已经普及了中等教育,很多年轻人都上了大学。通过电影队、艺术队、俱乐部、电台,把我国人民丰富的民族歌舞搬上舞台和银幕。旧社会,鄂伦春族地区没有药,开花、伤寒等传染病很普遍。


疾病占所有女性的80%以上。今天,乡镇有卫生所,大队有卫生所,村里有卫生员。天花和伤寒等传染病已经消失,人口增加了一倍。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鄂伦春族人民生产发展迅速,收入大幅增加,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他们不仅大力发展农业、畜牧业和副业生产,还肩负着护林防火的重任,保护了大兴安岭和小兴安岭的森林安全,为国家的建设作出了贡献,保证了木材的可持续供应。


文化和艺术


在长期的狩猎生产和社会实践中,鄂伦春族创造了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包括口头创作、音乐、舞蹈、造型艺术等。


口头创作是鄂伦春族的主要文学形式。他们的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和歌谣涵盖了民族历史、社会、狩猎采集、风土人情、生活习俗等诸多方面。古代有神话《北京条约》,神话《恩杜里创造了鄂伦春族》,神话《轮吉山与爱尔人》,神话《白衣仙女》。与鄂伦春族先民对人类起源的探索有关,与先民的生活和英雄事迹的描写和歌颂有关。鄂伦春族的“赞歌”多为即兴作词和有固定曲调的歌曲,类型和风格各异。尤其是新民歌,内容更加丰富。语言和谜语是后期发展起来的文学形式,是生产劳动的反映,是生活经验的总结,是智慧的结晶。这些口头文学丰富了中国文学艺术的宝库。


鄂伦春族能歌善舞。他们同时载歌载舞,展现了丰富的工作和生活内容。熊舞、水牛斗舞、树鸡舞、艺海舞、红果舞,都表现了猎人对野生动物、鸟类的观察和对 *** 工艺的模仿。“圈舞”是一种群众歌舞,带有自娱性质,男女都参加,载歌载舞。“化妆舞会”是一种带有宗教内容的祭祀舞蹈,由“萨满”表演,祈求狩猎丰收。


乐器包括Bannu和Twain。鹿哨和狍子哨既是生产工具,也是早期的乐器。鄂伦春族人在唱歌跳舞的时候,经常伴随着这些乐器。


生活习俗


鄂伦春族的物质生活很有特色。除了肉和衣服,“神仙”故居也是狩猎文化的产物。天竺像一把半开的伞。它由30多根电线杆组成。夏天用桦树皮覆盖,冬天藏起来。可以随时快速安装和拆卸。神仙柱入口的顶部和左右两侧是供人坐卧的,但有严格的规矩。“不朽之柱”的中央是一堆整天燃烧的篝火,用来烹饪食物和取暖。天竺后面的电线杆上挂着印有圣像的桦木盒子。一般来说,女人是不允许碰它的。


鄂伦春族基本实行一夫一妻制。实行严格的族外婚姻。大部分是近亲通婚的氏族成员。男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并不太高,只有继承权一般属于男性。一个家庭有两代人的庞大人口。人口过多的话,一般是大儿子结婚,在父母住处附近建一个“神仙柱”。在最初的“不朽之柱”中,女人是不允许生孩子的。他们必须在远处设立产房,男人不得进入或靠近。直到满月结束,他们才会回家。以前人死后一般都是天葬。下山后,安葬的大致路线。


鄂伦春族妇女的绝活是为猎人 *** “塔米”。这种帽子是在去除肉和血之后,将它的毛发、角、耳朵、鼻子和嘴巴小心地鞣制而成的。戴上这顶帽子可以引诱猎物。鄂伦春族人营造森林,行走森林,吃森林,穿森林。衣、食、住、行都来自大森林。


从鄂伦春族迁徙到黑龙江南岸开始,马就是主要的交通工具。1990年,鄂伦春骑兵沉重打击了入侵的俄军。夏天,桦木船被用作河流中的交通工具。现在鄂伦春族居住的地区已经通了火车和汽车,交通更加便利。


宗教信仰


鄂伦春族信仰萨满教,萨满教具有自然属性,万物有灵。这种宗教与这个国家独特的原始观念密切相关。他们的宗教形式是自然崇拜、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巫师”是上帝与人类沟通的使者。萨满教信仰相当多的神。鄂伦春族崇拜的自然神有太阳神、月神、北斗神、火神、土地神、风神、雨神、雷神、水神、草神、山神等。鄂伦春族的先民除了崇拜自然之外,还崇拜牛牛Ku和马劳斯的图腾。鄂伦春族人忌讳熊、虎之名,而称其为宝力干、叶衍、乌塔奇。鄂伦春族的祖先崇拜非常流行,现在仍然如此。

鄂伦春族跳什么舞?鄂伦春族民间舞蹈



鄂伦春族自古以来就信奉原始萨满教。北方山里的黑熊是他们的图腾。他们认为,在古代,鄂伦春族与熊有血缘关系,称它们为“爷爷”和“奶奶”。鄂伦春族是一个开朗开朗的民族,喜欢唱歌跳舞。他们的民歌大多是自己创作演唱的即兴歌曲,其舞蹈的内容和力度因其特殊的生活区域和方式而具有模仿动物姿态和生命动作的特点。大部分反映狩猎和采集生产。


比如《伊哈农舞》就表现了猎人在打中猛兽后,愉快地在马背上带着猎物。红果舞表现了妇女采集红果的劳动。还有模仿鸟兽动作的舞蹈,如“黑熊斗舞”、“野猪斗舞”、“树鸡舞”。都是模仿这些鸟兽的动作或者怒吼而创造出来的。舞蹈中常用“结、结”、“额”等词,“何哲者”、“家和家”等也用作节奏呼号。其舞蹈大致可分为娱乐舞蹈、宗族舞蹈和宗教舞蹈。


《义和团》舞蹈:


在三年一次的氏族会议上跳舞。这是一种祭祀性的氏族舞蹈。一般来说,11个人跳,10个人围成一个圈,一个人站在圆心。舞蹈开始后,大家开始蹲下做一个小跳,然后站起来。外围的人手拉手跳起来,绕着圆心的人左转。中间的人跳舞唱歌,外围的人回应声音。跳这种舞时,男女老少都参加,穿着节日服装,有的甚至戴着面具。


《黑熊搏斗》舞蹈:


这是一种模仿黑熊打斗的舞蹈。不分年龄性别,3人以上跳。膝盖半蹲,身体微微前倾,双手放在膝盖上,双腿连续下蹲跳跃,摇头晃肩。他嘴里不停地说着“哼!哎!”模仿熊的吼声。整个舞蹈浑厚有力,体现了鄂伦春族勇猛顽强的性格。


“树鸡”舞蹈


另一个鄂伦春族的“树鸡之舞”也是充满无限趣味的游戏舞蹈,任何人都可以参加,尤其是孩子。开始时,参与者将手放在膝盖上排成一排。裁判在离起点10米左右的地方判定。一声令下,起点的人齐声高唱:“谁先到达终点,谁就是梅花鹿。”如果有人中途逃跑,那他就是兔子。如果有人在中间笑,他就会变成一个烂李子。谁落在最后,谁就是又肥又蠢又懒。歌声一落,人们就开始用脚往终点跳。跳在前面的领头人还可以模仿“树鸡”,上下摆动手臂,快速跳跃旋转,以显示自己的能力,戏弄落后者。但究竟谁才是真正懒惰愚蠢的“树鸡”,将在游戏最后的笑声中揭晓。


此外,鄂伦春族庆祝狩猎丰收时,还要跳模拟狩猎过程的“伊汗舞”。这种舞蹈可以由两个或更多的人表演。前半部分动作由参与者完成,他们模拟狩猎过程中的一系列动作,如牵马、举鞭、飞奔、向外张望、下马、射击、拾起猎物、返回住处等。然后,所有在场的人,伴随着优美的歌曲,围成一个圈,逆时针走进舞蹈,表达人们和谐的生活和快乐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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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族有那些风土人情

想了解下鄂伦春族,能告诉我这个民族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吗??

鄂伦春族的祖先也是“室韦”,即森林人。到了元代,称之为“林中百姓”。明代泛指为“北山野人”,游猎于外兴安岭以南、乌苏里江以东、西起石勒喀河,东至库页岛的广阔地区。17世纪中叶,沙俄殖民者侵入中国黑龙江流域,迫使鄂伦春人南迁,集中分布于大小兴安岭。然而1689年中俄尼布楚条约签订之后,直至不平等的中俄瑷珲条约与北京条约签订以前,他们仍至外兴安岭以南广大地区游猎,并且还参加清 *** 定期巡逻边界等活动。只是19世纪中叶沙皇俄国侵占了中国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地区以后,鄂伦春族人民才丧失被侵占区域的广大游猎场所。清廷对于鄂伦春族的统治,迭有变迁。康熙三十年(1691),清廷把鄂伦族分成“摩凌阿”与“雅发罕”两部分,归布特哈总衙门管辖。“摩凌阿鄂伦春”为骑马鄂伦春之意,编入八旗组织,用以南征北战。“雅发罕鄂伦春”意为步行的鄂伦春,指失去驯鹿尚未得到马匹仍在游猎的鄂伦春族,分设库玛尔、毕拉尔、阿力、多布库尔、托河5路,路下分8佐,每佐设鄂伦春族佐领1人。每年清廷派“安达”进山一次,征取贡貂。光绪八年(1882),清廷废布特哈总管衙门,设立兴安城总管衙门,专管5路鄂伦春族。光绪十九年,兴安城总管衙门裁撤,将原来5路合并为4路16佐(阿力、多布库尔两路合并,其余未动),分属黑龙江、墨尔根、布特哈、呼伦贝尔4城副都统衙门。

军阀统治时期,只是废除了八旗组织的内容,4路16佐的机构基本上没有变动。管辖系统上,其中3路划归黑龙江省督办公署管辖,l路划归海拉尔蒙古衙门管辖。“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者将鄂伦春族名义上分别置于伪黑龙江省和兴安北省管辖。

在日本帝国主义统治期间,鄂伦春族人民奋起反抗,鄂伦春族子弟参加了东北抗日联军,英勇参战。用自己的鲜血保卫祖国和本民族的生存。1945年8月获得解放。1951年10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建立。
【民族服饰】


在长期的游猎生活中,鄂伦春人独具匠心,创造了极富民族特色的狍皮服饰文化。狍皮不仅经久耐磨,而且防寒性能极好。不同季节的狍皮,可以 *** 各种不同的衣着。如秋冬两季的狍皮毛长而密,

皮厚结实,防寒力强,适宜做冬装。夏季的狍皮毛质稀疏短小,适宜做春夏季的衣装。

鄂伦春族的服装以袍式为主,主要有皮袍、皮袄、皮裤、皮套裤、皮靴、皮袜、皮手套、皮坎肩、狍头皮帽等,更具特色的是狍头皮帽。

这种帽子用完整的狍子头皮 *** 而成。其 *** 是:将狍子头皮剥下、熟好,把眼圈的两个窟窿镶上黑皮子,再把两个耳朵割掉,用狍皮做两只假耳朵缝上,狍角照旧保留即可。这种帽子不仅保暖御寒,而且还是狩猎的极好伪装。据说如果不换上两只假耳朵,猎人在远处就会误认为是真狍子而出现误伤。


【文化艺术】


在长期的狩猎生产和社会实践中,鄂伦春人创造了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有口头创作、音乐、舞蹈、造型艺术等。 口头创作是鄂伦春人主要的文学形式。他们的神话、传说、民间故事、歌谣等广泛地涉及了民族历史、社会、狩猎采集、风土人情、生活习俗等各个方面的内容。古老的族源神话《恩都力创造了鄂伦春人》、神话《伦吉善和阿伊吉伦》、《白衣仙姑》、《吴达内的故事》等,涉及鄂伦春先民对人类起源的探索及对祖先的生活、英雄人物业迹的描述和歌颂。鄂伦春族的“扎恩达勒”(民歌),多以固定的曲调即兴编词歌唱,种类繁多,风格多样。尤其是新民歌,内容更为丰富。颜语、谜语,是后期发展起来的文学形成,是生产劳动的反映,是生活经验的总结和智慧的结晶。这些口头文学丰富了中华民族文学艺术的宝库。

鄂伦春族能歌善舞,他们边歌边舞,表现劳动生活的丰富内容。《熊舞》、《野牛搏斗舞》、《树鸡舞》、《依哈赖舞》、《红果舞》等都是表现猎人对野兽、飞禽的观察以及生产过程的模仿。“转圈舞”是一种带有自我娱乐性质的群众性歌舞,男女都参加,边唱边跳。“假面舞”是融进了宗教内容的由“萨满”跳的祈求狩猎获得丰收的祭祀舞。

乐器有“朋奴化”(铁制的一种口琴)、“文土文”(手鼓)。鹿哨、狍哨既是生产工具,也是早期的乐器。鄂伦春族在载歌载舞时,常有这些乐器伴奏。


【民族建筑】


“斜人柱”是鄂伦春语,意为“木杆屋子”。它是一种用二三十根五六米长的木杆和兽皮或桦树皮搭盖而成的很简陋的圆锥形房屋。斜人柱的搭建十分简单:先用几根顶端带枝杈、能够相互咬合的木杆支成一个倾斜度约60度的圆锥形架子,然后将其它木杆均匀地搭在这几根主架之间,使之形成一个伞状的骨架。上面再覆盖上狍皮或桦树皮,一架夏可防雨,冬能御寒的“斜人柱”就建成了。斜人柱的顶端要留有空隙,以便里面生火时通风出烟,又可采光。南侧或东南还要留出一个让人出进的门。斜人柱上的覆盖物要根据季节的更迭而变换。冬天气候寒冷,多用狍皮覆盖。一架斜人柱约需狍皮五六十张。到了春天,天气渐暖,就可以换盖桦树皮了。斜人柱多搭建在山坡的背风向阳处,而夏天则多搭在地势较高、通风凉爽的地方。

斜人柱结构简单,拆盖极为容易,所用原料几乎俯首即拾。它是鄂伦春族游猎生活的产物。定居以后,鄂伦春人大都已住上了宽敞明亮的砖瓦或土木结构的房屋,这种较为原始的活动性住房只有在秋冬季外出狩猎时才偶尔搭建,用以栖身或暂避风寒。


【民族礼仪】


鄂伦春族很注重礼仪,尊老爱幼是传统。无论在什么场合,都必须让老者坐在正位,饮酒要由老人开杯,吃肉吃饭要等老人举刀动筷后,其他人才能动。

鄂伦春族好客,宾友光临,除好酒好肉接待外,客人临别之际,还要馈赠自家的土特产。鄂伦春族待客纯朴、诚恳,猎人驮肉归来,不管相识与否,只要你说想要一点肉,主人立即把猎刀交给你,从何部位割,割多少,都由客人自己动手,主人十分慷慨大方。


【生活习俗】

鄂伦春族的物质生活极具特色。除食肉、衣皮外,过去的住所“仙人住”亦是狩猎文化的一种创造。“仙人柱”形同半张开的雨伞,由30多根树杆塔成,外面夏季覆盖桦皮,冬季覆盖兽皮,可很快塔成,可随时拆卸。“仙人柱”入门正对面的上方和左右两侧,专供人们坐卧,但有严格的规定。“仙人柱”中央终日燃烧着篝火,用以熟食和取暖。“仙人柱”后面的树杆上悬挂着盛有神象的桦皮盒子,一般不准妇女接触。

鄂伦春族基本上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实行严格的氏族外婚,各互相通婚的氏族成员之间,大多亲上加亲。家庭中男女地位不过分悬殊,唯财产继承权一般属于男子。一个家庭两代人共居的较多,如果人口过多,常常是长子结婚后在父母居处附近另立一“仙人柱”。妇女生育不得在原来的“仙人柱”内,须到远处设立产房,男人也不得入内接近,满月后才回家。人死后一般行天葬(即风葬)。下山定居后,一般行土葬。

鄂伦春族妇女绝活是给猎手 *** “密塔哈”(狍头帽子)。这帽子是用整狍子的头颅,去掉骨肉后,保留狍头上的毛、角、耳朵、鼻子和口,精心鞣制而成。戴上这种帽子可以诱惑猎物。鄂伦春人座森林、走森林、吃森林、穿森林。衣、食、住、行都来自大森林的赐予。

鄂伦春族迁到黑龙江南岸以来,马是主要的交通工具。1990年鄂伦春马队曾给入侵的沙俄侵略军以沉重打击。夏天,河流里以桦皮船作为交通工具。现在鄂伦春族居住的地区已通了火车、汽车,交通更加方便了。


【民族食俗】


过去一直以各种兽肉为主食,一般日食一、两餐,用餐时间也不固定。鄂伦春族的日常饮食多了许多米面品种,面包饺子也很常见。

鄂伦春族食肉面很广,除森林里各种野兽外,还捕食飞禽和河里的鱼类。食用最多见的是狍肉,其次是犴肉,把犴鼻视为美味佳馔。

鄂伦春族的成年男子都好饮酒,所饮用的酒有两种,一种是马奶酒,用马奶、小米和稷子米放在一起,发酵一星期,然后用蒸酒器蒸,家家都能自酿;另一种是白酒,大都是由外地输入。


【民族节庆】


每年腊月二十三和春节的早晨,鄂伦春族家庭都要拜火神,向篝火烧香,并扔进一块肉和洒下一杯酒,当客人来拜年时,也要先拜火,然后往火里扔一块肉和一杯酒(多由客人自带)。


【宗教信仰】

鄂伦春族信仰具有自然属性和万物有灵观念的萨满教。这种宗教与该民族特有的原始观念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他们的宗教形式,表现为自然崇拜、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萨满”(巫师)是沟通神人之间的使者。萨满教信奉的神灵相当多。鄂伦春族崇拜的自然神有太阳神、月亮神、北斗星神、火神、天神、地神、风神、雨神、雷神、水神、青草神、山神等等。除自然崇拜外,鄂伦春先民还崇拜“牛牛库(熊)”、“老玛斯(虎)”图腾,鄂伦春人忌讳直乎熊、虎名、而是称它“宝日坎(神)”、“诺彦(官)”、“乌塔其(老爷)”。鄂伦春族对祖先崇拜十分盛行,而且现在亦如此。

帮我介绍一下鄂伦春族的起源和历史

鄂伦春”这一名称于清初始见文献记载。《清太祖实录》卷五十一在一份奏报中首次提到“俄尔吞”;康熙二十二年(1683)九月上谕中称之为“俄罗春”。此后才比较统一地以鄂伦春这名称来称呼他们。鄂伦春一词有两种含义.一为使用训鹿的人,一为山岭上的人。根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统计,鄂伦春族人口数为8196。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布特哈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以及黑龙江省呼玛、爱辉、逊克、嘉荫等县。使用鄂伦春语,属阿尔泰语系满一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友。没有本民族文字,一般通用汉语、也有部分鄂伦春族用蒙古文。

【历史】

鄂伦春族的祖先也是“室韦”,即森林人。到了元代,称之为“林中百姓”。明代泛指为“北山野人”,游猎于外兴安岭以南、乌苏里江以东、西起石勒喀河,东至库页岛的广阔地区。17世纪中叶,沙俄殖民者侵入中国黑龙江流域,迫使鄂伦春人南迁,集中分布于大小兴安岭。然而1689年中俄尼布楚条约签订之后,直至不平等的中俄瑷珲条约与北京条约签订以前,他们仍至外兴安岭以南广大地区游猎,并且还参加清 *** 定期巡逻边界等活动。只是19世纪中叶沙皇俄国侵占了中国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地区以后,鄂伦春族人民才丧失被侵占区域的广大游猎场所。清廷对于鄂伦春族的统治,迭有变迁。康熙三十年(1691),清廷把鄂伦族分成“摩凌阿”与“雅发罕”两部分,归布特哈总衙门管辖。“摩凌阿鄂伦春”为骑马鄂伦春之意,编入八旗组织,用以南征北战。“雅发罕鄂伦春”意为步行的鄂伦春,指失去驯鹿尚未得到马匹仍在游猎的鄂伦春族,分设库玛尔、毕拉尔、阿力、多布库尔、托河5路,路下分8佐,每佐设鄂伦春族佐领1人。每年清廷派“安达”进山一次,征取贡貂。光绪八年(1882),清廷废布特哈总管衙门,设立兴安城总管衙门,专管5路鄂伦春族。光绪十九年,兴安城总管衙门裁撤,将原来5路合并为4路16佐(阿力、多布库尔两路合并,其余未动),分属黑龙江、墨尔根、布特哈、呼伦贝尔4城副都统衙门。

军阀统治时期,只是废除了八旗组织的内容,4路16佐的机构基本上没有变动。管辖系统上,其中3路划归黑龙江省督办公署管辖,l路划归海拉尔蒙古衙门管辖。“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者将鄂伦春族名义上分别置于伪黑龙江省和兴安北省管辖。

在日本帝国主义统治期间,鄂伦春族人民奋起反抗,鄂伦春族子弟参加了东北抗日联军,英勇参战。用自己的鲜血保卫祖国和本民族的生存。1945年8月获得解放。1951年10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建立。

【社会经济】

17世纪中叶,鄂伦春族的社会发展还停留在被称为“乌力楞”的父系家族化公社阶段。当时氏族组织虽仍然存在,但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已不是氏族,而是“乌力楞”。每一个“乌力楞”包括着同一祖先若干代子孙的一些小家庭。“乌力楞”的家族长称为“塔坦达”,其内部生产资料是公有的,过着共同劳动、平均分配的原始共产制生活。17世纪中叶以后,清廷对鄂伦春族的管辖制度更趋严密,鄂伦春与满、汉等族的经济交流也得到了发展,铁质工具、枪支的输入,以及狩猎产品同农牧手工产品交换的发展,逐步在鄂伦春族社会内部引起了一系列的变革。除猎场、森林、河流仍属于公有而外,一些重要的生产资料已由公有演变为私有,劳动组织和分配制度也起了相应的变化。由于原来孕育在“乌力楞”内部的个体家庭的崛起,终于导致了“乌力楞”由血缘组织演变成为地缘组织,氏族制度已经走到了尽头。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逐渐成为社会经济的基本单位。到1945年8月解放前,鄂伦春族的社会已进至毗邻公社阶段。

鄂伦春族人民主要居住在大兴安岭山林地带,地势在海拔500—1500米之间,正是高寒山区,全年平均气温在摄氏零下20度左右。莽莽兴安岭栖息着鹿、狍、犴、虎、豹、野猪、熊、狐狸、猞猁、水獭等野生动物,纵横交错的河流,生长着各种鱼类。这优越的自然环境更好的天然猎场,为狩猎的鄂伦春人提供了丰富的衣食之源。建国前,鄂伦春族的主要生产活动是狩猎,辅之以捕鱼、采集和手工业。社会内部只有男女老少之间的自然分工,还没有形成社会分工。在1000多年前,就有关于鄂伦春族是狩猎民族的记载。狩猎主要是男的事情,有时妇女也随同出猎。狩猎工具有枪支、马匹和猎犬。主要采取集体狩猎方式,但已不是以“乌力楞”为单位,而是根据自愿临时组织起一个或几个“阿那格”分头进行。所获猎物在“阿那格”内平均分配,但兽肉的分配则是一直保持在“乌力楞’’内平分。同一“乌力楞”内未参加出猎的鳏寡孤独,一般比猎手分得要多。外来客人如果遇上分配,也照例可以分得一份。个体狩猎虽已出现,但为数极少。狩猎所获是鄂伦春族衣食的主要来源。捕鱼多用“挡集子” *** 集体进行;也有的乘桦皮船叉鱼;用网捕鱼是从别的民族中传入的。捕鱼大都由男子负责,采集则多由妇女承担。捕获的鱼类,采集的野菜、野果,是鄂伦春族食物的一种重要补充,如一时食用不完,即把它晒干贮存起来,以备猎获物缺少时食用。

鄂伦春族的手工业主要有皮毛制品和桦皮制品;多由妇女 *** 。对在不同季节打猎所得的兽皮,她们按其性能和部位,缝制成适宜于不同季节穿用的服装;将从桦树上剥下的整张桦皮,加工制成适合于不同用途的器皿。妇女们在这些皮毛制品和桦皮制品上面绣的或雕的各种图案。最能反映狩猎文化的传统特色。此外,男子还用手工 *** 骨器、木器和铁器。

近代以来,农业在部分地区的鄂伦春人中有了萌芽。清末及辛亥革命以后一段时期, *** 强制推行“弃猎归农”政策,鄂伦春地区的农业有了初步发展。但从事农业非鄂伦春人所习惯,加之日本帝国主义统治时期的严重摧残,到1939年,鄂伦春地区的农业已被破坏净尽。

各个部分鄂伦春族之间由于从事着大体相同的生产,基本上没有什么交换关系,交换多与其他民族进行。开始是偶然的,以后逐渐成为经常的,并由此打开了鄂伦春社会自然经济的大门,促进了私有制的形成和发展。

尽管鄂伦春族在历史发展中有着许多优良传统,但由于长期以来的民族压迫,特别是日本侵略者推行的种族灭绝政策,使鄂伦春族人口锐减,到1945年8月获得解放的前夕,鄂伦春族只剩下1千余人,境遇悲惨。抗日战争胜利以后,东北地区的鄂伦春族在中国 *** 领导下,建立了人民政权,于1951年10月1日成立了鄂伦春自治旗和多处民族乡。国家给予鄂伦春以特殊照顾,拨出大批资金,于1953年开始建筑新房,逐步实现了定居。现在绿树成荫的新村里幢幢整齐明亮的大瓦房以及学校、商店等代替了昔日的“仙人柱”。兴安岭上出现了电灯通明的新城镇。狩猎的土枪已换成步枪和半自动步枪。相继兴建了养鹿、养猪、养牛、养蜂场。每年向国家提供上千两鹿茸。农田耕作已使用多种农业机械,粮食总产量成倍增长。以往马是主要交通工具,现在筑起公路,通了汽车,铁路也通向鄂伦春的一些新城镇。过去连文字都没有的鄂伦春族人民,如今已普及了中学教育,不少青年上了大学;有了电影队、文艺队、俱乐部、广播站,本族丰富的民间歌舞搬上了舞台与银幕。旧社会鄂伦春族地区无医无药,开花、伤寒等传染病流行。患妇女病的竟达妇女总数的80%以上,而今天乡有卫生院,大队有卫生所,村有卫生员,天花、伤寒等传染病已绝迹,人口成倍增长。特别是中国 ***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鄂伦春族人民的各项生产迅速发展,收入大为增加,生活显著改善。他们不仅大力发展农、牧、副业等生产,而且肩负护林防火的重任,护卫大小兴安岭森林的安全,为保障木材源源不断地运出供应国家建设作出了贡献。

【服饰】

在长期的游猎生活中,鄂伦春人独具匠心,创造了极富民族特色的狍皮服饰文化。狍皮不仅经久耐磨,而且防寒性能极好。不同季节的狍皮,可以 *** 各种不同的衣着。如秋冬两季的狍皮毛长而密,

皮厚结实,防寒力强,适宜做冬装。夏季的狍皮毛质稀疏短小,适宜做春夏季的衣装。

鄂伦春族的服装以袍式为主,主要有皮袍、皮袄、皮裤、皮套裤、皮靴、皮袜、皮手套、皮坎肩、狍头皮帽等,更具特色的是狍头皮帽。

这种帽子用完整的狍子头皮 *** 而成。其 *** 是:将狍子头皮剥下、熟好,把眼圈的两个窟窿镶上黑皮子,再把两个耳朵割掉,用狍皮做两只假耳朵缝上,狍角照旧保留即可。这种帽子不仅保暖御寒,而且还是狩猎的极好伪装。据说如果不换上两只假耳朵,猎人在远处就会误认为是真狍子而出现误伤。

【文化艺术】

在长期的狩猎生产和社会实践中,鄂伦春人创造了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有口头创作、音乐、舞蹈、造型艺术等。 口头创作是鄂伦春人主要的文学形式。他们的神话、传说、民间故事、歌谣等广泛地涉及了民族历史、社会、狩猎采集、风土人情、生活习俗等各个方面的内容。古老的族源神话《恩都力创造了鄂伦春人》、神话《伦吉善和阿伊吉伦》、《白衣仙姑》、《吴达内的故事》等,涉及鄂伦春先民对人类起源的探索及对祖先的生活、英雄人物业迹的描述和歌颂。鄂伦春族的“扎恩达勒”(民歌),多以固定的曲调即兴编词歌唱,种类繁多,风格多样。尤其是新民歌,内容更为丰富。颜语、谜语,是后期发展起来的文学形成,是生产劳动的反映,是生活经验的总结和智慧的结晶。这些口头文学丰富了中华民族文学艺术的宝库。

鄂伦春族能歌善舞,他们边歌边舞,表现劳动生活的丰富内容。《熊舞》、《野牛搏斗舞》、《树鸡舞》、《依哈赖舞》、《红果舞》等都是表现猎人对野兽、飞禽的观察以及生产过程的模仿。“转圈舞”是一种带有自我娱乐性质的群众性歌舞,男女都参加,边唱边跳。“假面舞”是融进了宗教内容的由“萨满”跳的祈求狩猎获得丰收的祭祀舞。

乐器有“朋奴化”(铁制的一种口琴)、“文土文”(手鼓)。鹿哨、狍哨既是生产工具,也是早期的乐器。鄂伦春族在载歌载舞时,常有这些乐器伴奏。

【建筑】

“斜人柱”是鄂伦春语,意为“木杆屋子”。它是一种用二三十根五六米长的木杆和兽皮或桦树皮搭盖而成的很简陋的圆锥形房屋。斜人柱的搭建十分简单:先用几根顶端带枝杈、能够相互咬合的木杆支成一个倾斜度约60度的圆锥形架子,然后将其它木杆均匀地搭在这几根主架之间,使之形成一个伞状的骨架。上面再覆盖上狍皮或桦树皮,一架夏可防雨,冬能御寒的“斜人柱”就建成了。斜人柱的顶端要留有空隙,以便里面生火时通风出烟,又可采光。南侧或东南还要留出一个让人出进的门。斜人柱上的覆盖物要根据季节的更迭而变换。冬天气候寒冷,多用狍皮覆盖。一架斜人柱约需狍皮五六十张。到了春天,天气渐暖,就可以换盖桦树皮了。斜人柱多搭建在山坡的背风向阳处,而夏天则多搭在地势较高、通风凉爽的地方。

斜人柱结构简单,拆盖极为容易,所用原料几乎俯首即拾。它是鄂伦春族游猎生活的产物。定居以后,鄂伦春人大都已住上了宽敞明亮的砖瓦或土木结构的房屋,这种较为原始的活动性住房只有在秋冬季外出狩猎时才偶尔搭建,用以栖身或暂避风寒。

【礼仪】

鄂伦春族很注重礼仪,尊老爱幼是传统。无论在什么场合,都必须让老者坐在正位,饮酒要由老人开杯,吃肉吃饭要等老人举刀动筷后,其他人才能动。

鄂伦春族好客,宾友光临,除好酒好肉接待外,客人临别之际,还要馈赠自家的土特产。鄂伦春族待客纯朴、诚恳,猎人驮肉归来,不管相识与否,只要你说想要一点肉,主人立即把猎刀交给你,从何部位割,割多少,都由客人自己动手,主人十分慷慨大方。

【生活习俗】

鄂伦春族的物质生活极具特色。除食肉、衣皮外,过去的住所“仙人住”亦是狩猎文化的一种创造。“仙人柱”形同半张开的雨伞,由30多根树杆塔成,外面夏季覆盖桦皮,冬季覆盖兽皮,可很快塔成,可随时拆卸。“仙人柱”入门正对面的上方和左右两侧,专供人们坐卧,但有严格的规定。“仙人柱”中央终日燃烧着篝火,用以熟食和取暖。“仙人柱”后面的树杆上悬挂着盛有神象的桦皮盒子,一般不准妇女接触。

鄂伦春族基本上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实行严格的氏族外婚,各互相通婚的氏族成员之间,大多亲上加亲。家庭中男女地位不过分悬殊,唯财产继承权一般属于男子。一个家庭两代人共居的较多,如果人口过多,常常是长子结婚后在父母居处附近另立一“仙人柱”。妇女生育不得在原来的“仙人柱”内,须到远处设立产房,男人也不得入内接近,满月后才回家。人死后一般行天葬(即风葬)。下山定居后,一般行土葬。

鄂伦春族妇女绝活是给猎手 *** “密塔哈”(狍头帽子)。这帽子是用整狍子的头颅,去掉骨肉后,保留狍头上的毛、角、耳朵、鼻子和口,精心鞣制而成。戴上这种帽子可以诱惑猎物。鄂伦春人座森林、走森林、吃森林、穿森林。衣、食、住、行都来自大森林的赐予。

鄂伦春族迁到黑龙江南岸以来,马是主要的交通工具。1990年鄂伦春马队曾给入侵的沙俄侵略军以沉重打击。夏天,河流里以桦皮船作为交通工具。现在鄂伦春族居住的地区已通了火车、汽车,交通更加方便了。

【食俗】

过去一直以各种兽肉为主食,一般日食一、两餐,用餐时间也不固定。鄂伦春族的日常饮食多了许多米面品种,面包饺子也很常见。

鄂伦春族食肉面很广,除森林里各种野兽外,还捕食飞禽和河里的鱼类。食用最多见的是狍肉,其次是犴肉,把犴鼻视为美味佳馔。

鄂伦春族的成年男子都好饮酒,所饮用的酒有两种,一种是马奶酒,用马奶、小米和稷子米放在一起,发酵一星期,然后用蒸酒器蒸,家家都能自酿;另一种是白酒,大都是由外地输入。

【节庆】

每年腊月二十三和春节的早晨,鄂伦春族家庭都要拜火神,向篝火烧香,并扔进一块肉和洒下一杯酒,当客人来拜年时,也要先拜火,然后往火里扔一块肉和一杯酒(多由客人自带)。

【宗教信仰】

鄂伦春族信仰具有自然属性和万物有灵观念的萨满教。这种宗教与该民族特有的原始观念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他们的宗教形式,表现为自然崇拜、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萨满”(巫师)是沟通神人之间的使者。萨满教信奉的神灵相当多。鄂伦春族崇拜的自然神有太阳神、月亮神、北斗星神、火神、天神、地神、风神、雨神、雷神、水神、青草神、山神等等。除自然崇拜外,鄂伦春先民还崇拜“牛牛库(熊)”、“老玛斯(虎)”图腾,鄂伦春人忌讳直乎熊、虎名、而是称它“宝日坎(神)”、“诺彦(官)”、“乌塔其(老爷)”。鄂伦春族对祖先崇拜十分盛行,而且现在亦如此。

【天文历法】

过去鄂伦春人的历法十分原始、简单。他们辨别方位是根据太阳的位置、星辰(北斗星)的位置、山脉的走向以及河流的流向。记月的 *** 是以月亮的圆缺为标准。从月出到月圆到月落,循环12次即为一年。记日的 *** 是:在一根绳子上穿30个小木棍,从正月初一开始,一天拔一根,30根为一月,重复12次为一年。对四季的划分主要以气候的循环为依据。“额鲁开依”,冰雪融化,即为春天;“昭内”,是青草长出来的季节,即为夏天;“保缘”,草木枯黄,即为秋天;“托”,是落雪的季节,即为冬天。

鄂伦春人经过长期观察,积累了一些气象方面的经验。他们认识到了有日环和月环的月分雨雪大;冬天刮南风预示要降雪;云彩发黄要大旱;春芦鱼胆膨胀,河水要上涨等。

每年腊月二十三和春节的早晨,鄂伦春族家庭都要拜什么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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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族笃信过具有万物有灵观念的宗教——萨满教。萨满教包括图腾崇拜、自然崇拜、祖先崇拜、偶像崇拜,及其它诸神崇拜。这些崇拜,不仅构成了鄂伦春族的传统宗教信仰的主要内容,而且对每个民族都曾起过精神支持的作用。

图腾崇拜 在长期的狩猎生活中,鄂伦春族人经常与各种野生动物打交道,由于生产工具落后,猎取某些凶猛的野兽是很艰难而又非常危险的,所以,对熊、虎、狼等猛兽也就逐渐产生了一种敬畏的心理。

对熊的图腾崇拜更为明显,不仅不能直呼其名“牛牛伙”,而且享有较高的称谓,如称公熊为“雅亚”(祖父),“阿玛哈”(舅舅)或“额替堪”(老头),称母熊为(“太帖”)祖母)或“额聂赫”(伯母)等。猎熊不能说“打”,而要说猎打熊、虎及狼的专用名称“旷迭日恩”。打死了熊,也不能说“死”了,而要说“阿恩恰”,意思是睡着了。

自然崇拜 在鄂伦春人看来,太阳能给人以温暖和光明,是太阳神所赏予的。因此,每逢正月初一的清晨,都要向太阳升起的地方磕头,以敬拜太阳神。在所供奉神像的画面上,也多画有放光的太阳图象。如果两非人发生了口角是非难分,或遇有委屈苦难之情时,便对太阳起誓或向太阳诉冤、祷告,以求澄清是非和解除苦难。当发生日蚀时,人们认为是天上的黑狗在吃太阳,便一边敲盆一边大声呼叫“卡日阿么克!卡日阿么克!”(呼叫黑狗)以驱黑狗救太阳。

月亮,鄂伦春语叫“别亚”。人们认为月亮是夜里照明的值班神,负责注视地面百兽活动的情况,因此,许多地方都有向月亮磕头,以祈求月亮神能多赏予猎物的习俗。每到正月十五或八月十五,都要供奉月亮,扣拜月亮神。当人们遇到苦难时,也要向月亮神祈求,以解除苦难。如果发生月蚀,也同样敲盆呼叫驱狗救月亮。

鄂伦春族称北斗星为“得劳恩”。他们认为北斗星是指明方向的神,猎人夜间所以能辨明方向不迷路,是北斗星指路的缘故。因而有的人还在一块黄布上画上北斗星的图象供奉起来。还有人认为北斗星是管仓库的神,或者是长寿星等,每逢年节还要给北斗星烧香磕头,以求多赏财富或延年益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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