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 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的会议评价
新中国建立后,党、国家的伟大历史性转折,是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的。那次会议,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决定把全党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并且着重地提出了改革经济体制的任务。那次会后,改革主要在农村进行,收效十分显著。短短数年,农村巨变,各业兴旺,气象一新。农村的变化有力地证明:只有坚决改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才能把经济搞活,把生产搞上去,才能使人民富裕,国家繁荣。 这次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不但向全党、全国人民展示了全面改革的蓝图,而且对于城市改革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提出了系统的意见和措施,把城市改革这一项巨大而复杂的工程具体化了。贯彻执行这个决定,即使农村改革同城市的改革配起套来,又使城市的各项改革在统一的方向下成龙配套,互相协调。这是搞好全面改革的重要保证。 这次全会通过的《决定》,是在深刻总结三十多年来中国经济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特别是最近几年城乡经济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是在认真研究我国经济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要求,并借鉴外国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贯穿在这个决定中的一条红线,就是“实事求是”四个大字。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和其他方面的改革,都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的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是根本原则。 两个三中全会,前一个三中全会使改革首先在农村突破,这一个三中全会将使城市和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有一个大的突破。1984年10月20日中国 *** 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是如何明确地指出要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
经过6天预备会的研究和讨论,20日全会一致审议通过了《 *** 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之一次明确地指出,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不是计划经济,而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决定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首先在农村取得了巨大成就。长期使我们焦虑的农业生产所以能够在短时期内蓬勃发展起来,显示了我国社会主义农业的强大活力,根本原因就在于大胆冲破“左”的思想束缚,改变不适应我国农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全面推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发挥了八亿农民的巨大的社会主义积极性。这几年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也已经进行了许多试验和探索,采取了一些重大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和重要经验,使经济生活开始出现了多年未有的活跃局面。但是城市改革还只是初步的,城市经济体制中严重妨碍生产力发展的种种弊端还没有从根本上消除。下面分享相关内容的知识扩展: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由什么选举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由什么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法律分析】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向其负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余组成人员,中央军事委员会从属于国家更高权力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是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更高领导职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制上的更高军事统帅,前身为国防委员会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更高权力机关,任何重要国策都要经过其审议方可通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领导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余组成人员;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更高人民法院院长;更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八)选举更高人民法院院长;(九)选举更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一)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二)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十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十五)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十六)应当由更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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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五个委员说明:
1、于广洲
于广洲, 男,汉族,1953年1月生,江苏阜宁人,1969年12月参加工作,1975年5月加入中国 *** ,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 *** 第十七次、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国 *** 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2、马凯
马凯,男,汉族,1946年6月生,上海市人,1965年9月参加工作,1965年8月加入中国 *** ,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经济学系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 *** 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党组成员。
3、马兴瑞
马兴瑞,男,汉族,1959年10月生,山东郓城人,出生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1988年1月加入中国 *** ,1988年3月参加工作,哈尔滨工业大学飞行动力学研究室一般力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宇航科学院院士。
现任 *** 十九届中央委员,广东省委副书记,省 *** 省长、党组书记。
4、马晓天
马晓天,男,1949年8月生,河南巩义人。1969年7月加入中国 *** ,1965年7月参加中国人民 *** 。曾任中国 *** 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 第十六、十七、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党的十九大代表。
5、王光亚
王光亚,男,汉族,1950年3月出生,江苏阜宁人,法学硕士。曾任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现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
*** 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 第十八届中央委员,党的十九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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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之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成立的原因及意义
*** 之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成立的重要传承意义尽管 *** 之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在当时没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但是它的成立,在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方面,其影响是不可低估的。
(一)中央监察委员会机构的设立,开中国 *** 历史上纪律检查机构设置的先河,为后来形成一套以两委(即 *** 中央委员会、 ***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基本平行、互相制约,党内专门监督机构比较独立完整地行使监督权力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模式打下了基础。 *** 五大确立的党内监督模式很快随着大革命的失败而发生了深刻变化,1928年6月在莫斯科召开的 *** 六大上撤销了中央监察委员会这一机构,代之以中央审查委员会,其地位和职权大为下降。尽管审查委员会仅履行监察委员会的部分权力,毕竟使党内监督模式传承下来。六大后的中央纪律检查机构又几易其名,由审查委员会改回到监察委员会,由监察委员会到中央党务委员会。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召开的中国 *** 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的新 *** 不仅有“监察委员会”一章,而且将监察委员会的产生方式由本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修改为“中央监察委员会,由中央全体会议选举之。各地方党的监察委员会,由各该地方党委全体会议选举,并由上级组织批准之”《中国 *** 组织史资料》第8卷(上),第638页。。新 *** 还进一步规定了监察委员会的任务和职权。从五大开始已经在实践中形成的党委会通过专门监督机构行使党内监督权的机制到七大正式固定下来。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1月,经中央决定,由朱德等11人组成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员有朱德、王从吾、安子文、刘澜涛、谢觉哉等,以朱德为书记,王从吾、安子文任副书记。在1956年9月召开的中国 *** 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了以董必武为书记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八大对监察委员会的任务和职权作出了进一步规定。 *** 十一大重新恢复被九大、十大取消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产生了以陈云为之一书记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着重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任务。此后这一机构都没有变动,并得到高度重视,每一次党的代表大会,在选举中央委员会的同时选举产生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纪律检查机构规模逐步扩大,从中央到地方人员配备完整,纪检工作扎实而广泛地开展起来。 *** 十二大对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任期、选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党的十六大 *** 中把监察委员会改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强调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中国 *** 权力机构中的地位,明确规定了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二) *** 五大在党的制度建设上的基本经验,不仅对民主革命时期党的建设起了重要作用,而且对新时期党的制度建设也有重要启示。五大后通过的《中国 *** 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中,对党的监察委员会的设置和纪律处分、党的各级组织与监察机关的关系等问题作了较为具体规定,这些为以后党的历次代表大会制定 *** 时所借鉴。在《中国 *** 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中,专门写了第八章“监察委员会”。第八章共4条,其中在第61条中规定:“为巩固党的一致及权威起见,在全国代表大会及省代表大会选举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会。”第62条规定监察委员会成员的选举资格为“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不得以中央委员及省委员兼任。”这里的“不得兼任”就把中央监察委员会独立于中央委员会,使其与中央委员会并列,成为一个独立的权力机关。第63条规定了中央监察委员会成员的义务和责任及监察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以及它与党委会基本平行的关系。第64条规定了中央及省委员会不得取消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会之决议等特殊权力。这些规定一方面坚持了党的集中统一的领导,另一方面又有效维护了监察机关的权威。《中国 *** 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中对监察机关的条款规定,为以后党的历次代表大会所借鉴,为制定新 *** 起了奠基作用。
综上所述, *** 五大成立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党的团结和统一,保证了党的纯洁性和党员队伍健康发展,提高了党的声望和战斗力,促进了党的优良作风的发扬,为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文章来源:《党的文献》2010年第6期 作者王谦,武汉市革命博物馆副研究馆员,湖北武汉43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