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过年的风俗习惯(壮族风俗习惯是什么啊?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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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过年的风俗习惯

  壮族风俗习惯

  建筑

  壮族喜欢依山傍水而居(因为我们的周围不是山就是水,所以不喜欢都难,呵呵~)。在青山绿水之间,点缀着一栋栋木楼,这就是壮族人的传统民居。木楼上面住人,下面圈牲畜(现在好多了,因为改革开放了嘛0。无论是什么房子,都要把神龛放在整个房子的中轴线上。前厅用来举行庆典和社交活动,两边厢房住人,后厅为生活区。屋内的生活以火塘为中心,每日三餐都在火塘边进行(这个有一部份居民还保持着)。�

  服饰

  壮族多用自织的土布做衣料,款式多种多样。壮族女子的服装一般为一身蓝黑,裤角稍宽,头上包提花毛巾,腰间系精致的围裙;小伙子多穿对襟上衣,腰间系一条腰带。

  婚俗

  “炮火”入洞房

  壮族的一种婚俗。迎亲那天新娘要经过“炮火”的洗礼后才能进门入房。这个婚俗,在广西田阳县玉风等壮村流行。新娘来到新郎家以前,要稍停片刻,做好“冲锋”进门的准备,因为在门口、厅堂、洞房等三个地方分别由七八个男青年组成的“炮火”组,手拿着串串鞭炮等着新娘过来。当新娘将要靠近门口时,“炮手”们点响鞭炮,形成道道“火墙”,挡住新娘的进路。如果是胆小的新娘,这时只好退却在门外,再等第二次“冲锋”。“炮手”们也总结胜利的经验,做好第二次的“阻击”准备。可以说,新娘不经过两三次的“冲锋”是进不了门的。围观的客人,里三层外三层,好不热闹。新娘经过苦战跃进门口,来到洞房门前,这是难通过的最后一关,因为“炮手”要放“火炮”。这时,聪明的伴娘和迎娘左右“侦察”,乘“炮火”稀疏时夹着新娘跳到洞房里。顿时欢声雷动,祝贺新娘“旗开得胜”。婚宴后到掌灯时分,客人们还要观看新娘在迎娘的指引下摸黑出门“挑水”。新娘将把水缸挑满,这是在考验新娘是否吃得了苦。就这样,直到夜深了新娘才能入洞房。

  背字

  在广西宜山和环江县交界的一些地方,壮族青年结婚,至今流行“背字”习俗。“背字”是壮话译音,实际上背的不是“字”,而是一条长一丈四尺、宽一尺多的宽带,由女方母亲用自织自染或买来的深黑色(以此色为更优)土布缝制而成。女儿出嫁那天,让男方指派“背字”人把布带“背”回新郎家,以备外甥出世作襁褓之用。这种习俗,当地壮语称作“背字”。“背字”的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生父生母双全;未婚的青少年男子;机灵识礼。“背字”仪式在女方家里的正厅举行。主持仪式的人必须是村上德高望重、当了爷爷的长者。长者首先向“背字”人敬上两杯当地名酒,“背字”人很有礼貌地双手捧杯,恭敬地给长者回敬两杯,双方都要一饮而尽。接着长者把准备好的带子从“背字”人的两肩绕过扎紧,继而又互相敬酒,说吉利之语。“背字”完毕,鸣放鞭炮,欢送迎亲者平安返回。“背字”人向长者鞠躬辞别,步出大门,打开雨伞,意为庇护“外孙”离开姥姥家。回到男方家,家主烧香放炮,欢迎“背字”人胜利归来。少倾便举行“卸字”仪式,同样由长辈主持,互敬酒后,长者轻轻解下布带,交给家母保管。新郎父母还要酬谢“背字”人。时过不久,新娘及其女伴便成群结队来到新郎家,喜日更加热闹。

  新娘过河

  流行在广西桂北地区龙胜各族自治县内的壮族婚俗。在桂北山区,本来只有四五十里的山路,却要涉水过五六次河,跨过三四座桥。所以成亲时,新娘过河过桥都要请人背。背新娘的人称为“水手”,多是未婚男青年。过河时,鸣炮三声,喇叭齐鸣,“水手”两掌按住自己的膝盖,弓下腰,背好后才能过河或过桥。背新娘特别讲究文明礼貌,行动上不能有半点粗野,更不能调笑。所以背新娘的人多是品德更佳者。过河时,“迎娘”(由未婚女青年担任)在旁边给新娘打雨伞遮荫,在宽约五六十米的河面上,迎亲队伍拉成一条线,热闹非常。上岸后,乖巧的“迎娘”把伞放得很低,不让别人偷看蒙着面纱的新娘。龙胜的壮族婚姻是要过“三关”闯“十门”的。先谈恋爱,后定亲,才能成亲,谓之“三关”。迎接、对歌、出门、穿村过寨、过河过桥、入门、唱调、回门、回家、入洞房,谓之“十门”。“过河”只是“十门”中的第五个“门”,“十门”过了才能入洞房。

  勒惹和卜基

  壮家妇女生勒惹(壮语,即婴儿)时,其家婆要亲自去寻找“奶妈”,以替媳妇奶孩子。这是为了让产后的媳妇能好好休息,保养身体。“奶妈”一般由产后五个月的妇人充任,不要报酬。能当上“奶妈”非常光荣,有“第二妈妈”之美誉。孩子长大后,逢上喜庆佳节,都要带上礼物到“奶妈”家拜候。四五岁的孩子如果体弱多病,父母就要找“卜基”(壮语,即第二父亲)做孩子的靠山,确保孩子身体健康。“卜基”非常尽“职”,“上任”后,常和孩子父母商量,请医问药,多方料理,让孩子健康成长起来。孩子长大后,也象对待“奶妈”那样对待“卜基”,尽其孝敬之心。

  踩高跷进村

  广西龙州县金龙地区的壮族村寨里,人们出门或进村都要踩着高跷行走。出门到村口。就把高跷挂在特定的钉子上,然后下地劳动或去其他地方。进村时就从钉上拿下高跷踩着,到家门口的石阶前跳下,再将高跷挂在门边,洗净手脚,方踏梯上楼。据说这是祖先传下的鞋,他们地处亚热带,常年多雨,道路泥泞行走不便,如带着泥脚进屋,实在不卫生,就发明了这种呈“非”字形的“高跷鞋”。

  社公祭

  是广西环江壮族每年夏历除夕祈求新的一年禾苗茁壮成长,祈求小孩不病和家畜肥壮无病的祭社仪式。

  以下是我们壮族的节日:

  铜鼓节
  东兰县隘洞、长乐乡一带壮族传统节日。分别在每年农历正月初一、十五、三十日举行。届时,各村的小伙子组成铜鼓队,把铜鼓抬到村附近的高山顶上,悬于木架,首先击鼓祭祖,然后进行击铜鼓比赛。其法是大鼓对大鼓,小鼓对小鼓,以四面为1组,每鼓3人,轮换着打,不能中断。以打得响亮动听、节奏明快、耐力持久为胜。比赛往往通宵达旦。同时,男女青年结伴纵声对歌。比赛结束,人们以从家里带来的粽粑等食物进行野餐,欢歌笑语响彻山谷。

  蛙婆节
  东兰、南丹、天峨等县壮族民间传统节日。俗称蚂 节。节期从农历正月初一至三十(有的地方至十五)日,以大村寨为单位或几个村寨联合举行,有“请蛙婆”、“唱蛙婆”、“孝蛙婆”、“葬蛙婆”等祭祀仪式。整个节日活动以赞颂蛙神给人间带来雨水、保佑丰收的功绩贯穿始终,为乐神娱伯歌舞盛会。人们把大年初一找到的之一只青蛙奉为神圣,抓获此蛙者受到敬重和拥戴,并成为当年主持祭蛙仪式的首领。现代蛙婆节已演变成群众娱乐节庆活动和歌会,故又有“蚂 歌会”之称。

  吃立节
  龙州县、凭祥市一带壮族民间节日。“吃立”壮语意为“欢庆”或“补过春节”。相传在1894年春节即将来临之际,法国侵略者进犯边疆,为打击侵略者,当地青壮年纷纷拿起武器,保卫家园,所以未能按时过春节。正月三十日,出征的将士凯旋归来,乡亲们杀鸡宰羊,做糯米糍粑,盛情款待,欢庆胜利,补过春节,并相沿成俗。节日期间,人们舞狮子、耍龙灯,唱歌跳舞,热闹非凡。

  农具节
  桂西南地区壮族传统节日。每年农历二月二十九日举行。是日,各家各户把自家加工 *** 的各种农业生产工具,挑到圩上,依次排列成行,有犁架、牛轭、簸箕、畚箕、扁担、锄头、犁头、耙、锄柄、箩筐、竹垫、谷箩、谷桶及家具等。人们纷纷选购以备春耕。

  花婆节
  壮族传统节日。民间传说,壮族始祖 六甲是从花朵中生出来的。后来主管赐花送子之事。所有的人都是从 六甲花园中的花转到世上来,故其被奉为花婆神。农历二月二十九为花婆神的诞辰日。壮族妇女举行祭祀仪式,村寨里同一辈的妇女结异姓姐妹,凑钱备办鸡鸭从和香烛钱纸,供祭花婆神,然后成群结队到野外采花来戴,祈求生育和保佑小孩健康成长。没有生育的妇女,是日要到野外采花来戴,以求花婆神赐花送子。若日后怀孕,为使小孩出生后有灵魂,须请师公到野外念经求花,还要在路边小沟做架桥仪式,把花从桥上接过来。小孩出生后,要在产妇床安上花婆神位,定期祭拜。此俗现已淡化。

  三月三歌节
  壮族传统节日。亦称三月歌圩。广西素有“歌海”之称,壮族每年有数次定期的民歌 *** ,其中以农历三月初三为隆重。这一天,家家户户 *** 五色糯饭,染红彩蛋,欢度节日,有的持续二三天。各地歌节有特定的聚会场地。一般为峒场坡地。有的以竹子和布匹搭成歌棚,接待外村歌手。参加者以未婚男女青年为主体,老人小孩亦来游乐助兴。在歌圩场四周,摊贩云集,民间贸易活跃。较大的歌圩,方圆几十里成千上万的男女老少都前来参加,人山人海,歌声此起彼伏,热闹非凡。著名的歌圩有巴马的盘阳河畔、都安的棉山、田阳的乔业、田东的仰岩、宜山的下涧、柳州的鱼峰山等处。人们到歌圩场上赛歌、赏歌;男女青年对歌交情,情投意合者便互赠信物,以为定情。此外,还有抛绣球、碰彩蛋、演壮戏等娱乐活动。歌节不仅是民族文化的盛会,亦是民族经济交流的盛会。为弘扬民族文化,1984年自治区人民 *** 组织了“三月三”歌节活动,全广西各地歌手云集南宁,全国各兄弟民族和港澳同胞、外国友人也前来观光,盛况空前。198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 *** 把“三月三”定为文化艺术节。

壮族风俗习惯是什么啊?详细?

广西壮族风俗习惯很多,最有名的就是壮族农历三月三的山歌节。个别地区有过农历六月初二的蛮子节,还有壮族喜欢的五色糯米饭都是非常有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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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个民族的认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历代统治阶级推行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政策,以至后来把许多历史上早已公认的民族都说成是汉族的宗支,致使许多少数民族隐瞒、更改了自己的族称,中国的民族成份一直处于模糊不清的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党和国家实行民族平等政策,保障少数民族当家做主的权利,激发了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长期被压迫的许多少数民族纷纷公开他们的民族成份,提出自己的族名。到1953年,汇总登记的民族名称有400多个。为了使我国各少数民族真正实现民族平等,充分享受民族平等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充分发挥各族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使他们的经济文化迅速发展,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民族识别。

  我国的民族识别工作,大体可划分为几个阶段。

  之一阶段: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54年。经过深入细致的实地考察和科学研究,这一阶段首先认定了(包括历来公认的)蒙古、回、藏、满、 *** 尔、苗、彝、壮、布依、朝鲜、侗、瑶、白、哈尼、哈萨克、傣、黎、傈僳、佤、拉祜、高山、水、东乡、纳西、景颇、柯尔克孜、土、羌、撒拉、锡伯、塔吉克、乌孜别克、俄罗斯、鄂温克、鄂伦春、保安、裕固、塔塔尔等38个少数民族。

  第二阶段:从1954年至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在之一阶段取得的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把民族识别工作引向深入。本阶段,对上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的所剩族体名称(183个)进行逐一研究,新确定了15个少数民族,即土家、畲、达斡尔、赫哲、仫佬、布朗、仡佬、阿昌、普米、怒、崩龙(后改名为德昂)、独龙、京、毛难(后改名为毛南)、门巴;同时,将普查中自报的74个族体分别归并到53个少数民族中。

  第三阶段:从1965年至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在这一阶段中,1965年认定了 *** 珞瑜地区的珞巴族,1979年认定了云南基诺山的基诺族。至此,使我国民族大家庭的成员增加到56个。

  我国民族识别工作的顺利进行,解决了民族工作中一个艰巨而复杂的问题,为党和国家制定民族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少数民族人口分布

  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的统计,祖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总数为126583万人,其中汉族115940万人.占全国人口的91.59%,少数民族10643万人,占全国人口的8.41%。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11692万人,增长了11.22.%,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523万人,增长了16.70%。汉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91.99%下降为91.59%,各少数民族人口的比重由8.01%上升为8.41%。

  根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下同),在55个少数民族中,人口在百万以上的有18个民族,他们是:蒙古、回、藏、 *** 尔、苗、彝、壮、布依、朝鲜、满、侗、瑶、白、土家、哈尼、哈萨克、傣、黎等族。其中壮族人口最多,为1600多万人。人口在百万人以下10万人以上的有15个民族,他们是:傈僳、佤、畲、拉祜、水、东乡、纳西、景颇、柯尔克孜、土、达斡尔、仫佬、羌、仡佬、锡伯等族。人口在10万人以下1万人以上的有15个少数民族,他们是:布朗、撒拉、毛南、阿昌、普米、塔吉克、怒、乌孜别克、俄罗斯、鄂温克、德昂、保安、裕固、京、基诺等族。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有7个民族,他们是门巴、鄂伦春、独龙、塔塔尔、赫哲、高山、珞巴(按实地普查区域的人数计算)等民族。另外,还有未被确定的民族成份的人口,共73.4万多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由于民族压迫制度的废除,生产发展、生活改善、医疗保健事业得到很大的改善;同时国家对少数民族在计划生育上的要求也比汉族较宽松,因而从根本上扭转了过去少数民族人口下降的趋势,出现了人口兴旺、民族繁荣的景象。1990年—2000年间,土家、高山、羌、毛南、保安、东乡等13个民族人口年均增长率都在2.00%以上,其中高山族和羌族分别高达4.31%和4.26%。蒙古、藏、 *** 尔等8个百万人口以上的民族,人口年均增长率也在1.40%—2.00%之间,高于全国总人口年均增长率0.91%的水平。随着少数民族人口增长速度的加快,少数民族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也相应提高。在1964—1982年、1982—1990年和1990年—2000年间,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由5.8%分别提高到6.7%、8.01%和8.41%。

  尽管少数民族人口在全国总人口中的比重不到10%,但分布却十分广泛,少数民族自治地方面积占全国的60%以上。由于历史和地理等方面的原因,少数民族地区的人口密度与内地沿海汉族地区比较,差距悬殊。例如,少数民族聚居的 *** 自治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仅1.8人。总的来说,我国少数民族人口的分布有两个特点:

  之一,小聚居和大杂居。少数民族人口主要集中在西南、西北和东北各省、自治区。内蒙古、新疆、 *** 、广西、宁夏5个自治区和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l,200多个民族乡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但在这些地区又都杂居着不少汉族,其比例也相当高。如在内蒙古、广西、宁夏三个自治区中,汉族人口都超过了少数民族人口,在新疆,汉族人口占40%强。同样,在各汉族地区也杂居着许多少数民族。近20年来,少数民族杂、散居人口增长快,民族杂散居的县市越来越多。

  第二,分布范围广,但主要集中于西部及边疆地区。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表明,各民族平均分布在30个省区,有29个民族分布在全国所有的省区中。全国拥有56个民族的省区有11个,占全国31个省区的35.5%。尽管少数民族分布范围很广,但其人口仍主要集中在西部及边疆地区。2000年人口普查显示,广西、云南、贵州、新疆4个省区的少数民族人口之和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一半以上,再加上辽宁、湖南、内蒙古、四川、河北、湖北、 *** 、吉林、青海、甘肃、重庆和宁夏,以上16个省区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91.32%。我国陆地边境线全长2万多公里,绝大部分是少数民族地区。

各民族的春节风俗习惯 (如,汉族:包饺子 贴春联 放鞭炮 拜年 祭灶 扫尘等;壮族:挑新水 喝伶俐水 舞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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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藏族

在藏族的文化,凡是在过年或者重要节日的时候,都要穿着漂亮的衣服、佩戴珍贵的首饰。即便自己的生活非常拮据,也需要预备一件袍子,来庆祝节日的到来。而藏族过年的风俗习惯也非常多,如插经旗、挂彩幡,祭祀山神和水神。另外藏族的农民们可以穿上节日的衣装,并将自己的更牛打扮地“花枝招展”,以迎接新春佳节的到来。

2、蒙古族

蒙古族有一个特别的习俗,那便是崇尚白色,因此过年又被称为“白节”。在新春的这一天,蒙古族的人民除了要扫除、沐浴、布置蒙古包外,还要穿着新装、马佩红缨和新鞍等。另外还要把放有哈达的羊和牛献给自己的亲朋好友,来庆祝新春佳节的来临。

3、汉族

汉族人在过年的时候,有很多的风俗习惯,如贴春联、贴年画、除尘、守岁、送礼等。其中送礼是人们非常烦闷的事情。送什么礼物才能使对方开心呢?不妨听小编一说吧。

倘若送礼是送给自己的姐姐的话,小编建议可以送给姐姐一件饰品,如钻石小鸟家的一款名为“如意”的钻石项链,做工精致,简单却不简约,寓意两人之间事事如意,感情一帆风顺。 

4、壮族

壮族与汉族同时过春节。除夕晚上,要做好节日那天所吃的米饭,称为“压年饭”,有的地区群众称为“吃立节”,壮语为“过晚年”的意思。它预兆来年农业丰收。有的还包制有一尺多长,五六斤重的烷粑,人口少的一家人一顿还吃不完哩!大年初一清早,天还没亮人们就起床,穿上新衣服,燃放爆竹迎新,妇女们都争着到河边或井旁“汲新水”,开始新的一年沸腾的生活。

5、布依族

布依族除夕之夜全家人通宵达旦地在水塘边守岁。天一亮,姑娘们便争先恐后地打水。谁更先挑回之一担水,谁就是最勤劳、最幸福的姑娘。

6、满族

满族分“红、黄、蓝、白”四旗人。春节时,红旗人在门上贴红挂旗,黄旗人在门上贴黄挂旗,蓝旗人在门上贴蓝挂旗,白旗人在门上贴白挂旗。这些挂旗图案优美,色彩鲜艳,象征着一年的吉祥开端。

请就壮族某一独特的风俗习惯对消费者的消费偏好和消费模式的重要影响进行分析

  禁忌:
  壮族人忌讳农历正月初一这天杀牲;
  有的地区的青年妇女忌食牛肉和狗肉;
  妇女生孩子的头三天(有的是头七天)忌讳外人入内;
  忌讳生孩子尚未满月的妇女到家里串门。登上壮族人家的竹楼,一般都要脱鞋。
  壮族忌讳戴着斗笠和扛着锄头或其他农具的人进入自己家中,所以到了壮家门外要放下农具,脱掉斗笠、帽子。火塘、灶塘是壮族家庭最神圣的地方,禁止用脚踩踏火塘上的三脚架以及灶台。
  壮族青年结婚,忌讳怀孕妇女参加,怀孕妇女尤其不能看新娘。特别是怀孕妇女不能进入产妇家。家有产妇,要在门上悬挂袖子枝条或插一把刀,以示禁忌。
  不慎闯入产妇家者,必须给婴儿取一个名字,送婴儿一套衣服。一只鸡或相应的礼物,做孩子的干爹、干妈。
  壮族是稻作民族,十分爱护青蛙,有些地方的壮族有专门的“敬蛙仪”,所以到壮族地区,严禁捕杀青蛙,也不要吃蛙肉。每逢水灾或其他重大灾害时,壮族都要举行安龙祭祖活动,乞求神龙赈灾。仪式结束后,于寨口立碑,谢绝外人进寨。
  文化艺术:
  壮族人民能歌善唱,右江一带称为“欢”,左江一带称为“诗”,桂北一带称为“比”和“欢”,都是唱山歌的意思。有定期举行的唱山歌会,称为歌圩。歌圩日期各地不同。以农历三月初三为最隆重。大山歌圩有万人以上参加。内容有请歌、求歌、激歌、对歌、客气歌、推歌、盘歌、点更歌、离别歌、情歌、送歌等。被誉为“歌仙”的刘三姐就是歌手的典型代表。歌圩期间,还举行男女间的抛绣球、“碰蛋”等娱乐活动。这期间,各家各户吃五色糯米饭。云南文山一带还唱壮戏,兼办物资交流会。过去,壮族一年种一造(即一季)水稻,三月初三是备耕时间,歌圩就是为春耕农忙做物质的和精神的准备。吃五色饭、五色蛋,是预祝五谷丰登的意思。
  唐代,壮族已有舞蹈,如舂堂舞以舂米为内容,以敲击声伴舞。宋代有扁担舞、采茶舞、捞虾舞、春牛舞等。男的舞姿刚健有力,女的婀娜多姿。这舞蹈流传至今。在汉族戏剧的影响下,大约在清代,壮族开始出现戏剧。一种是用壮语演唱的壮剧、师公戏、木偶戏;另一种是在民间歌舞基础上发展形成的歌舞剧。壮剧又分为流行于田林、西林、百色一带的“北路壮剧”,是在滇戏的影响下,于民间说唱曲艺“板凳戏”的基础上形成,吸收了滇戏的唱腔,伴奏的乐器有壮族的马骨胡、葫芦胡、木叶和汉族的笛子、三弦、二胡。流行于青西、德保一代的“南路壮剧”,是在马隘土戏的基础上,受邑剧影响而形成演唱合一的戏曲形式,伴奏乐器除本民族的马骨胡]、葫芦胡外,还采用了邑剧的文锣、武锣、大钹、小钹、二胡、三弦、笛子、鼓、梆子。
  歌圩
  歌圩盛行于壮族地区。各地圩期不完全一样,但大体上春秋二季为最盛。春季多于春节后的一段时间,为正月初四或正月初七、二月十九、三月初三、三月十六等等;秋季则多于中秋节后的一段时间,为八月十五或九月初九、十月初十等。此外,还有不定期的歌圩,这是经常的普遍的。定期歌圩一般一年举行三两次,规模大者上万人参加,小者也有一二千人。不定期歌圩一般是小型的,三五十人,一二十人都可以进行。歌圩上所唱的歌,主要是以男女青年追求美好爱情理想为主题。其内容一般为见面歌、邀请歌、盘歌、新歌、爱慕歌、盟誓歌、送别歌等。歌圩一般为期一天,也有连续两三天的。参加歌圩的除青年人外,也有中老年和少年。老人小孩主要是“观战”、欣赏、品评,有的老年歌手参与活动,但他们不唱歌,而是给青年人当参谋。歌圩非常热闹,除青年们对歌外,还有唱戏的、做买卖的。各种日用百货、绫罗布匹、饮食糕点、鸡鸭鱼肉、蔬菜等,应有尽有。实际上歌圩也带有几分交易会的性质。
  歌会
  歌会与歌圩有所不同,大概是从歌圩派生出来的。歌会的会期不一定,只要有需要,随时都可以进行。参加歌会的人数多者上千,少者三二十。歌会上所唱的歌,主要是以表现壮族人民变革社会、变革生活的思想 *** 和对未来生活的憧憬为主题。其内容大体从开篇歌开始,进而到献歌、赛歌、评歌、和歌、学歌、团结歌等。参加歌会的一般是对时政有所感的成年人。
  壮族铸造和使用铜鼓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迄今,在壮族地区的绝大多数县份已发掘出不同时期的铜鼓。铜鼓的类型很多,大小不一。鼓面圆平,鼓身中空无底,装饰着各种图案花纹。在历史上,铜鼓既是乐器,也是权力和财富的象征。从冶炼技术和造型技术来看,在广西田东县锅盖岭出土的属于战国时期的铜鼓,在广西贵县、西林县出土的属西汉时期的铜鼓,均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
  壮锦是壮族人民享有盛名的纺织工艺品。它用棉纱和五色丝绒织成,花纹图案别致,结实耐用。壮锦的生产,远在1000多年前的唐、宋时代已有记载。到了清代,壮锦生产已遍及壮族地区,成为壮族人民的被服所需和市场的畅销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壮锦得到新的发展,花纹图案不断创新,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如壁挂、台布、坐垫、沙发布、窗帘等。现在广西靖西、宾阳等地生产的壮锦,畅销国内外。
  壮拳在壮乡不仅有悠久的历史和传统,而且还是壮族独特的习俗。如明代桂西壮人,男孩长到十来岁,就要教他练武。当地土司提倡群众习武,群众也崇尚武术,每年冬闲时节,壮乡的各个村寨都延聘师傅传授武艺。这种习俗经久不衰,一直延续到解放前后。而今壮乡的传统武术又逐步恢复发展起来。
  婚礼习俗:
  壮族的婚姻,有自由恋爱和父母包办的形式,一般婚前享受充分的恋爱自由,但父母干涉包办也时常有。壮族一般实行一夫一妻制。妇女和男子一样都是家庭的劳动力,但仅有男子有继承权。其婚姻制中盛行“不落夫家”或“坐家”,现在有些地方还保持这种习俗。青年男女结婚后,新娘便返回娘家居住,遇重大节日和农忙时节才到丈夫家短暂居住,直到怀孕之后才长住婆家。因此,“不落夫家”的时间为三、五年不等。在历史上,“不落夫家”期间有性自由,近代受儒家文化影响,认为这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为,遭到严禁,违者或离婚,或赔偿一定的财物。现在恋爱自由,婚姻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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