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制交通事故现场图用什么软件好(绘制交通事故现场图写错数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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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交通事故现场图用什么软件好

我朋友是交警,他现在是手绘事故现场图,不准确也不规范。用什么软件可以电脑绘制事故现场图呢?听说很多地区在用天津铁通《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系统》这个软件,好用吗?... 我朋友是交警,他现在是手绘事故现场图,不准确也不规范。用什么软件可以电脑绘制事故现场图呢?
听说很多地区在用天津铁通《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系统》这个软件,好用吗?

天津铁通《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系统》是严格依照公安部制定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相关法规,借助便携式电脑的高速数据运算和图形处理功能,通过输入必要的现场勘查数据,由电脑快捷地绘制出规范、准确的交通事故现场比例图及自动生成现场勘查笔录,并可通过便携式打印机在现场打印,以便当事人认定签字,符合事故分析及责任认定的需要,事故案例保存为电子信息数据,可方便地进行查询检索,并可以和公安部统一推行的最新版交通事故处理信息系统对接。
该系统智能化程度高,操作简便、易学易用,具备“傻瓜式”的操作向导,适用于各个年龄层次的事故交警,实践证明,通过在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处理过程中应用该系统,可以大大提高事故现场处理效率,符合科技强警的指导思想,有利于交警事故处理工作整体形象与素质的提高。

天津铁通《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系统》主要技术特点
1、针对没有任何电脑操作经验的交警专门设计“傻瓜式”的操作流程,使用非常简单
通过我们实际调研,我们发现绝大多数事故处理交警缺乏电脑操作经验,而且年龄偏大的居多,对电脑应用系统有畏难情绪,另外交通事故现场纷繁嘈杂、车辆拥堵、围观人多,容易造成事故交警对电脑操作更加紧张,我们针对以上这些情况,经过我公司技术团队多年的不断技术改进,逐步形成了目前这个“傻瓜式”的软件版本,在现场,交警只需要按照我们依次提示的四个操作步骤,即可以快捷地通过我们的软件系统绘制出规范的交通事故现场图,并自动生成勘查笔录,这样就极大地提高了事故现场处置效率,之所以能够达到这种“傻瓜式”的操作效果,完全是依靠我们“幕后”大量的软件功能模块来支撑的,这些“幕后”的软件功能模块实现了高度智能化的自动操作,为交警“思考”,恰到好处地、正确地为交警做了大量工作,所以交警操作起来非常简便、快捷。
另外这种“傻瓜式”的应用系统交警接受起来非常容易,只需要简单培训即可自己上手操作应用,即使是年龄偏大的、没有任何电脑操作经验的交警也可以轻松掌握,这对该类系统的推广应用是极为重要的,也是该系统能够大规模成功推广的关键点,这个项目自2002年由我公司和天津交管局合作立项开发以来,我们的研发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让我们这个事故现场图绘制系统的应用简单、简单、再简单!”

2、所有技术功能需求都来自全国各地基层事故交警,很实用,很全面
该软件项目是由天津市交管局科研所、天津市交管局事故处、天津铁通公司三方于2002年立项开发研制,项目开发团队中还从天津市交管局基层交警大队吸取了若干名有着丰富事故处理经验的事故交警和事故处理专家,该系统的软件的所有技术功能需求都由交管局事故处业务领导和基层事故交警提出,所有需求经过可行性论证后形成该系统的技术开发目标,这就确保了该系统的功能的实用性和科学性,在开发过程中根据基层交警的试用情况我们还适时地对功能需求进行合理化改进,另外该系统目前正在向全国外省市交警部门推广应用,各地交警根据本地的需求又提出了众多的合理化建议,我们也都在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予以采纳,使得该系统更贴近各地交警的技术需求,功能也更全面,正是由于我们的开发团队持续地投入研发努力和不断地创新,才赢得了广大交警的认可并保持系统功能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3、每个功能细节都经过基层事故交警在现场长时间检验
自该系统项目开发伊始,我们就依托天津交管局所属68个基层交警大队的事故处理交警对该系统的每项功能进行详细严格的确认,在保证技术功能正确严谨的基础上,我们力求让每项功能更简单快捷,以便更大限度地提高事故现场图绘图速度,在系统功能涵盖层面上,我们充分考虑了市区道路、郊县道路、山区道路、高速公路等所有道路形态上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而且天津交管局所下属的基层交警大队所管辖区域包含了上述所有的道路形态,从而使得我们这个系统的各个功能环节得到充分有效的测试和验证,这点也是我们这个系统能够顺利地推广到外省市交警部门的强有力基础。同时,在我们将该系统推广到外省市交警部门的过程中,我们 *** 了大量地前期免费试用版本,让外地交警也充分测试验证我们系统的各个功能点,从而使得该系统更健壮、更可靠。

4、 不借助AUTOCAD等类似的第三方复杂图形处理平台,针对交通事故现场绘制特殊定制开发高效的核心图形处理驱动软件
我们在针对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系统功能进行充分体验、调研的基础上,根据硬件应用平台的特性,再结合事故交警的应用习惯,专门定制开发了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系统图形处理软件驱动模块,这些软件模块调用运行效率高,由于是完全根据系统实际需要开发订制,功能更实用,更贴近客户需求,应用起来更简便,从而使得该系统软件有了一个非常具有特性的强有力的支撑平台,更能是我们开发出独到的创新功能点,从而在本质上提高我们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5、 全国独家首创的基于GPS卫星定位的全自动预制道路数据载入功能
在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系统中使用预制道路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节省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时间,但这些预制道路数据需要交警在事故现场手动从数据库中调出来,为了更大限度地提高现场图绘制速度,我们专门研制开发了应用在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系统中的GPS卫星定位辅助设备,我们的系统软件会实时地从该GPS卫星定位设备接收准确地理位置信息,当到达事故现场时,我们的系统会根据事故发生地点的地理位置信息,自动将该事故地点的预制道路数据从数据库中检索出来,不需要人为地去检索道路数据信息,这就进一步提高了事故现场图绘制速度,自动化程度高,完全免去了交警绘制道路和检索道路的操作,非常方便快捷,功能独特,目前我公司正在针对该项功能申请国家专利。

6、 基于触摸屏电脑的最直接、最原始的手绘方式和电脑辅助规范制图恰到好处的结合,使得绘图更智能、更简便,可很轻易地绘制出各种奇异的道路形态
根据事故交警长期以来用笔和纸手绘现场图的习惯,我们的软件工程师开发了大量的软件功能模块,来智能识别电脑触摸笔的每一个动作,让事故交警感觉到就像在纸上绘制现场图,得心应手,可以凭着之一直觉动笔就画,而且可以任意地画,真正消除交警的电脑操作心理障碍,很容易地绘制出各种奇异的道路形态。在电脑灵活手绘功能的基础上,我们还具备电脑规范绘图的功能,所有的道路交通元素图形符号(包括各种车辆、标志标线等)以及预置的道路数据等都可以被规范准确地检索显示出来,使得电脑辅助绘图功效更明显。

7、 以“更大限度地提高现场图绘制速度”为目标而精心设计的功能细节
我公司的这个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系统自2002年与天津交管局合作立项开发以来,已经经过了四代重大版本升级改进,小版本升级改进已经不计其数,所有的改进建议都是由基层事故交警实际提出的,我们在可行性基础上都予以积极响应改进,所以目前这个系统功能已经很完善,我们还是要精雕细琢,从细节上精心设计改进,交警少操作一下,绘图效率就提高了一点,哪怕是1%的提高,我们都会很努力去实现,有如下几个小的细节可以说明我们的精诚努力:
a) 硕大的屏幕模拟键盘输入按钮:
由于户外操作环境繁乱复杂,再加上手臂托着电脑操作容易抖动,所以我们特殊开发 *** 了专门的硕大的软件输入模拟键盘,这样交警很容易也很快就输入数据了,可以很大程度上提高勘查数据录入速度,另外在缺省输入框中,我们根据测量数据种类,会智能地自动添加小数点。

b) 数据标注自动智能分布,避免覆盖:
由于系统提供自动标注功能,所以经常会出现标注数字重叠覆盖的情况,当然我们提供了手工移动标注数据的功能,但为了节省交警的绘图时间,我们在软件上下了功夫,开发了标注数据智能分布功能,如果出现数据重叠情况,我们的软件会自动识别出来,并在图中智能寻找一个合适的空的位置把数据放到那,非常人性化,非常的智能,从而节省了交警调整标注数据的时间。

类似这种小的精致细节功能点还有好多,我们的目标就是要通过我们开发团队的不断努力和创新,打造一个精品软件系统,靠品质成就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系统品牌。

8、 具备智能数据校验功能,及时准确地纠正交警的错误操作
由于事故现场环境复杂,交通拥堵,事故交警在绘图时很可能会因为紧张而输入错误的测量数据,比如多输入一个0,或者漏掉一个小数点等,这样错误的现场图会引起日后的法律纠纷,所以我们的系统提供了智能数据校验功能,能够根据现场图中的逻辑位置关系,自动将不合理的标注数据检查出来予以提示,这样就使得系统更可靠。

9、 可通过无线蓝牙通信方式智能自动检测激光测距仪,并自动采集激光测量数据,无需人为干预
由于蓝牙通信距离的限制,或者遮挡等因素,容易是激光测距仪与主机失去通信连接,影响测量操作,我们的软件实现了自动探测激光测距仪的功能,避免盲目操作,另外激光测距仪的测量操作完全由软件自动控制实现,数据自动进入到系统中,自动化程度高。

10、 除了支持常规的“三角定位”和“垂直定位”现场勘查定位方式外,还根据交警的实际操作习惯支持“三角-垂直混合定位”方式,更人性化
由于各地交警对事故现场勘查方式有所局部差异,除了采用正规严格的三角定位和垂直定位方式外,也会偶尔根据现场分布情况,为了方便测量而采取混合勘查测量 *** ,但前提是必须能够按照标注数据恢复事故现场,而且逻辑也必须合理,所以我们的系统提供了这个方便灵活地测量方式。

11、 支持竖图打印、横图打印、自定义纸张套图打印、补漏打印等多种灵活地打印方式
由于全国各个地区事故现场图的绘制习惯不同,我们对不同地区的现场图打印需求都予以了满足,除了全图全版式打印外,我们还可以在当地交警部门提供的事故现场图格式纸张上实现套打功能,灵活性和适应性更好。为了满足不同地区的特殊要求,我们提供了在已经打印出的事故现场图上添加打印元素的补漏打印。

12、 具备方便地自定义事故元素图形符号 *** 软件工具,满足各地不同的绘图需求
全国各个地区的交警部门经常会有本地特色的一些交通元素图形符号,这些图形符号在国标图库中并不存在,这就需要我们灵活地 *** 这些图形符号,同样考虑到交警的电脑操作素质和水平,我们也特意开发了自定义事故元素图形符号 *** 软件工具,交警可以很方便快捷地 *** 出需要的图形符号,并永久存入到图形符号数据库中,日后可以方便调用,这样就满足了不同地区的差异需求。
13、 已经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认定,完全遵照国家标准和公安部颁发相关标准开发研制,完全符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要求,遵从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形符号》(GB/T11797-2005) 《交通事故案卷文书》(GA40—2004)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GA49-1993)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

绘制交通事故现场图写错数据怎么办

绘制交通事故现场图写错数据怎么办
1、这是很不应该的。
2、经过其他的证据证明这个确实是笔误,你可以按实际来修正。
3、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你是写错了,只能按你写的错跟错走了。
4、其他证据如照片(明显错误时),监控,当时地上明显的标志物等等。
5、如果是笔误,要求更正,知道了不更正,可能要处分,有意改变实际情况,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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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3日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撞死一位农村67岁的老人应该赔偿多少钱?我方责任50%。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经急救、医疗人员确认,并由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有停尸条件的医疗机构。

第二十三条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做好下列工作:
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查找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并 *** 询问笔录

第二十四条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提取痕迹、物证, *** 现场勘查笔录。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进行现场摄像。

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

第二十五条痕迹或者证据可能因时间、地点、气象等原因导致灭失的,交通警察应当及时固定、提取或者保全。

车辆驾驶人有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 *** 、 *** 品嫌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样,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车辆驾驶人当场死亡的,应当及时抽血检验。

第二十六条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等;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

第二十七条交通警察勘查事故现场完毕后,应当清点并登记现场遗留物品,迅速组织清理现场,尽快恢复交通。

现场遗留物品能够现场发还的,应当现场发还并做记录;现场无法确定所有人的,应当妥善保管,待所有人确定后,及时发还。

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现场调查认为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或者告知当事人处理途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立案侦查。发现当事人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移送不影响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三十一条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第三节 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启动查缉预案,布置堵截和查缉。

第三十三条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发协查通报、向社会公告等方式要求协查、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侦破线索。发出协查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告时,应当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基本事实、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情况、特征及逃逸方向等有关情况。

第三十四条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依法传唤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与协查通报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办理移交。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后,应当按原范围发出撤销协查通报。

第三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侦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案件侦办情况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三十七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病的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 *** 指定的医院进行。

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三十九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出具的诊断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作为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

第四十条 检验尸体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检验中需要解剖尸体的,应当征得其家属的同意。

解剖未知名尸体,应当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一条检验尸体结束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应记录在案,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对未知名尸体,由法医提取人身识别检材,并对尸体拍照、采集相关信息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未知名尸体信息登记表,并在设区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认尸启事。登报后三十日仍无人认领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

第四十二条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在约定或者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鉴定报告,由检验、鉴定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检验、鉴定报告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过程的说明。

第四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第六章 认定与复核

之一节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第四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

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 ***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 ***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 ***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 ***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第四十八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第四十九条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 ***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第五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第二节 复 核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第五十三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第五十四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第五十五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五十六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 ***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 ***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 ***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并书面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章 处罚执行

第五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第五十八条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第五十九条专业运输单位六个月内两次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单位或者车辆驾驶人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报经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作出责令限期消除安全隐患的决定,禁止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并通报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及运输单位属地的人民 ***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第八章 损害赔偿调解

第六十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并采取公开方式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第六十三条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 *** 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委托 *** 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参加调解时当事人一方不得超过三人。

第六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并于十日内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第六十五条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第六十六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

(一)在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第九章 涉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第六十八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除按照本规定执行外,还应当按照办理涉外案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外国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告知当事人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当事人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十九条外国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在未处理完毕前,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不准其出境。

第七十条 外国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并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的请求。
第七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过程中,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对不通晓我国语言文字的,应当为其提供翻译;当事人通晓我国语言文字而不需要他人翻译的,应当出具书面声明。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外国籍当事人可以自己聘请翻译,翻译费由当事人承担第七十二条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交通警察认为应当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检验、鉴定车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征得其同意,并在检验、鉴定后立即发还;其不同意检验、鉴定的,记录在案,不强行检验、鉴定。需要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人进行调查的,可以约谈,谈话时仅限于与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内容;本人不接受调查的,记录在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收集的证据, ***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的,送达至其所在机构。
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检验、鉴定的,其损害赔偿事宜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的,应当将其身份、证件及事故经过、损害后果等基本情况记录在案,并将有关情况迅速通报省级人民 *** 外事部门和该外国人所属国家的驻华使馆或者领馆。第七十四条外国驻华领事机构、国际组织、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人员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照本规定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办理,但《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中国已参加的国际公约以及我国与有关国家或者国际组织缔结的协议有不同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五条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现场督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

第七十六条交通警察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其他执法错误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根据其违法事实、情节、后果和责任程度,追究执法过错责任人员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恶劣影响的,还应当追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导责任。

第七十七条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检验、鉴定人员需要回避的,由本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或者检验、鉴定人员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需要回避的,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
第七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审理、审查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有关证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调卷公函之日起三日内,或者按照其时限要求,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调查材料正本移送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第七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及人员提供有效线索或者协助的人员、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接到协查通报不配合协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或者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八十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应当事人、证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外,当事人及其 *** 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第八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等级管理规定由公安部另行制定,资格证书式样全国统一。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邻省、市(地)、县交界的国、省、县道上,以及辖区内交通流量集中的路段,设置标有管辖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及道路交通事故报警 *** 号码的提示牌。

第八十三条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第八十四条执行本规定所需要的法律文书式样,由公安部制定。公安部没有制定式样,执法工作中需要的其他法律文书,省级公安机关可以制定式样。

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的,可以自行 *** 协议书,但应当符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的“一日”、“二日”、“三日”、“五日”、“十日”、“二十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指设区的市人民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区市公安机关”,是指设区的市人民 *** 公安机关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

交通事故中我骑摩托车带的朋友被货车撞了,货车司机全责如果打官司是

交通事故中我骑摩托车带的朋友被货车撞了,货车司机全责如果打官司是

你两跟大货车司机是一个官司! 你朋友要是再告你的话 就成了两个官司了,

爸妈骑摩托车被货车撞了

赶快找当地报社记者反映,或许社会上的好心人会为你家捐钱的。

交通事故,78岁老人骑摩托车横穿门道被货车撞死,责任咋分

不论怎样,机动车都要负责任的,避让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是应该的,就算是老人家违规……机动车也要承担将近百分三十的责任

交通事故导致摩托车驾驶员死亡,责任认定货车司机无责任,货车司机是否需承担赔偿责任?

货车司机是不需承担赔偿责任的。但是交强险有一项是无责任死亡赔偿10000元。就是说货车司机无责任,他不该赔偿,但是货车要是有交强险的话,保险公司是可以赔偿10000元的。要是没有保险,就什么也不赔的。

一、我认为责任应该认定为货车司机负主要责任,承担70%的责任。理由如下:
1、车祸发生于2004年3月4日7时30分,肇事者未能及时报警,延误抢救尽2个小时。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章“现场处理”第七条“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听候处理”之规定,肇事者明显未能尽到及时抢救伤者的责任,未能尽到避免事故扩大的责任。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关于同等责任认定是这样界定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然而,从交警现场勘查绘制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可以看到,肇事者的车是越过道路中线数米从后撞上死者的,凭借这点,就可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第三章“责任认定”的第十九条的第二款“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显然,肇事车超速不能自控导致越过道路中线,是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如果不是肇事者紧急避险不当,事故本可避免。而如果被认定为同等责任,就好比在道路两侧人行道上的行人,本来互不相干,但最左边的行人从后面向最右边的行人冲过去,猛踩了前面的人一脚,却声称是前面的人挡道,要求前面的人承担一半的责任,这岂不是很荒诞可笑吗?因此,责任应认定肇事者负主要责任,承担至少70%的责任。
二、我认为应该赔偿金额至少为208,250元(下面所列赔偿总额为297,500元,承担70%责任,货车车主应该赔297,500×70%=208,250元),理由如下:
1、法律依据:根据《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赔偿金至少包括以下几项:
①死亡赔偿金100,000元。《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2003年,望城县农民人均收入3608元,20年即72160元。依据《解释》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死者所在地农民年均收入至少是5000元以上。按5000元计算,二十年应该为100000元。
②被扶养人生活费37,500元。《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据了解,2004年,死者有2女不到13岁,抚养至18岁,两人合计10年。死者父亲至少算5年。三人合计至少15年。2003年望城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不低于2500,15年即37500。然而,即使赔偿这么一点点被抚养人生活费,还根本无法应付2个学生的学费,老人的看病就医的费用。
③丧葬费20,000元。
④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以及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等损失40,000元,依据是《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
⑤精神损失费100,000元。依据以下理由(陈叙的均属事实):
1、死者系独生子,且为家中主要劳动力。
2、事故发生后,由于肇事者不积极救助,导致伤者救助不及时而死亡。在商量赔偿时,肇事者又百般推脱责任,导致赔偿迟迟不能到位。
3、绘制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程式不合法,肇事者勾结有关人员使得死者家属未能在现场图上签字确认。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式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查员、绘图员应当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可以要求本人签字;当事人不在现场或者无能力签字的,应当由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无见证人或者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有关人员并未履行这一程式。
4、肇事者勾结有关人员伪造事故认定书,将长沙市公安交警支队事故现场图藏匿不于死者家属过目,妨碍了死者家属了解事情真相,侵犯了死者家属的知情权。
5、肇事者勾结有关人员,在2004年4月,以签到的名义骗得死者的妻子在事故调节终结书上签字,这违背肇如实告知的义务,严重伤害到死者家属的感情。
2、相关赔偿案例:关于赔偿金额问题,报纸上有相似的案例赔偿。
①2001年7月16日四川省威远县徐文英命案经中央焦点访谈到地查明完全是交警责任,2年后,法院判决赔偿命案99000元,四个交警伏法。
②2006年9月11日衡阳市公路边无人认领的尸体,由交警代告法院,赔偿款有163119.8元。2007年6月21日,祁东县公路车祸一无名女尸,约五十岁,当地交警出面索赔人民币19万元,这两个无名尸的赔偿款都由当局部门保管,查明以后有人认领即付。
③2006年元月10日,在同一路段的公路上,潘德全6旬车祸丧命,之前王厚明老人、李日星、王少雄之子都是车祸身亡,这些都是交警杨军(同时也是此案办理者)一手办案,赔偿款都在20万左右。

要,在交强险无责范围内赔。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就限赔上面这么多。

一位货车司机撞到骑摩托车的人,货车司机受了重伤,而摩托车骑士却没有事,为什么?

简单,货车司机在走路,没开车啊.

交通事故一摩托车撞上货车怎么赔

一、办理程式向 112 指挥中心报警, 112 指挥中心接警后,通知值班民警 → 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初步了解案情 → 是否道路交通事故 → 立案、现场勘查、调查取证 → 作出事故认定,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 → 宣布责任认定,并告知当事人申请调解或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 是否共同申请调解 → 组织调解 → 调解达成协议, *** 《损害赔偿调解书》 → 根据违法事实作出处罚。二、提交的资料1 、持交通事故当事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及有效期限内的商业保险单据。2 、开具工资证明、户籍证明、诊断证明、药费单据、车物损失证明。3 、亡人事故,在公安交通部门领取死亡尸体处理通知书后,提供:⑴死亡登出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⑵死者家庭成员户籍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 *** 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 *** 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 *** 交通事故认定书。四、不服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覆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复核以一次为限。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六、交通事故的赔偿当事人可以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协商,也可以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当时人不同意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经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达不成一直意见的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开摩托车没带头盔转弯没打转向灯被货车撞了,货车司机要承担责任吗?

货车没有责任,摩托车之一没带头盔,第二也是机动车,第三没有开灯,多少违章了?还有个最主要的是转弯让直行。最后你可能是货车司机,货车我不信一点问题没有。

货车与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摩托车人车损伤,货车全责,货车有交强险,保险公司应该全额赔付吗

交强险11万封顶。超出的部分由对方承担。

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不包括下面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

法律主观:

1、在道路上 发生交通事故 ,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在协商处理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当事人均已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 *** 或者 *** 品的;(四)发生《 道路交通安全 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3、切莫擅自离开现场.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而且,如果当事人被追究刑事责任,逃逸将作为加重情节.如果逃逸造成被害人死亡,肇事驾驶员将以间接故意杀人论处. 4、一定要尽可能挽留现场目击证人直至警察到达现场,取得他们的联系方式并提供给警方. 5、交通警察在现场会做以下事情.a应当全面、及时地收集有关证据。现场调查内容包括:(一) 交通事故当事人 的基本情况;(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及装载情况;(三)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四)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或者意外情况;(五)与交通事故有关的道路情况;(六)其他与交通事故有关的事实。b勘查 交通事故现场 ,应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采集、提取痕迹、物证, *** 现场勘查笔录。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应当进行现场摄像。现场图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c对可能因时间、地点、气象等原因,导致痕迹或者证据灭失的,应当及时测试、提取、保全。d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工作证及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验明身份;对当场难以查实身份的肇事人,可以依法传唤。交通警察可以依法对肇事车辆、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以上事情中绘制现场图尤其关键.如您确认无误,应当签字. 6、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肇事人、其他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或者讯问。询问或者讯问时,应当根据需要问明交通方式、驾驶人和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机动车驾驶证号、准驾车型、领取机动车驾驶证日期、驾驶经历,驾驶前活动、休息、餐饮情况、驾驶时身体状况,所驾车辆状况、保险情况,行驶路线、驾驶时间、行驶速度,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临危采取的措施及主观心态等与交通事故有关的情况。在做笔录时一定要记得看清无误方可签字. 7、一般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 *** 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 *** 交通事故认定书。 8、调解不是事故处理的必经程序.只有当事双方都申请警方调解,交警部门方进行调解. 9、警方调解时对相关法律和赔偿标准的理解和适用与法院是有较大差别的,是否有利,更好请教一下专门的律师;但是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要被无良律师忽悠着你打了不该打的官司,免得劳神、费力、花钱不讨好 10、其他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 a、交警到了事故现场会进行拍照和处理,此时一定要看准交警如何判定责任,如果是判你全责你一定要据理力争。不过交警经常会问你:“你有保险就判你全责吧,到时候保险好赔”。记住了千万不要听信交警和保险公司的话,一定要坚持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不是自己的责任不要因为保险而自己全揽上,否则惹了麻烦到后面你吃不了兜着走。 b、在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消耗是相当厉害的,你根据情况适当垫付到一定数额时就不要再垫付下去了,就说没钱。让对方暂时先垫付。反正到时候保险公司会把我所负责的部分赔的,到时候再给你就是。这样可以杜绝对方继续无休止的住院下。 C、记得医院的单据要拿在手上,如果对方不肯给,你可以在出院时到交费处再打一份详细的清单,并且在出院时叮嘱医生出院通知单和伤势证明必须给你,不能给伤者。因为这两份东西是只有一份的,结案和到保险公司索赔都需要这些单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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